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育部办公厅〔202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本地招生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纪律,不断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对象
凡我市初中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已入学或注册的不得报考省属四星级普通高中;外省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公立普通高中。
三、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
1.招生范围。全市分为四个招生区:市区(含赣榆、海州、连云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除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均实行“分区域招生、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招生区域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报市教育部门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平行志愿后规范补招。
体育、艺术、小语种(国际班)、科技创新等专业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2.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本市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办学实际和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大致相当的原则,统筹各地区招生计划(见附件1)。独立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5%。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全部按定额生源分配至初中(分配方案及建议实施办法见附件2)。江苏新海高级中学、江苏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江苏半浦高级中学的定额生源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批准。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的定额生源分配方案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1]32号)精神和省级优质示范高中建设要求,江苏新海高级中学继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创新人才实验班计划招生300人,其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改革方案须报省教育厅。
连云港市高级中学拟招收新疆内地班100名学生;江苏海州高级中学“江苏国际北美名校班”、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中澳VCE课程班”、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日语班”等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课程实施、收费项目及标准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免收学费。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学生,可凭《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校证明,向所在县残联申请享受特殊教育补贴。
2. 职业学校
1.招生范围。市内外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经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跨市招生。
2.招生计划。中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省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3+3”分期培养招生计划由省下达。普通高等学校、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对应单招班招生计划由市下达(见附件1)。
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疆中职班计划招收160名学生。
中职学校开设中职、大专“3+3”分段培养专业班,实现中职、大专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综合系统培养,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型技术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中等职业学校继续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相应单招班学生,满足职业学校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
3.综合高中班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支〔2018〕19号)要求,今年继续适度举办综合高中班。
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按文体类、艺术类分(见附件1)。
各县区教育部门、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各主干学校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关于举办综合高中班试点的实施意见》(连教基〔2019〕3号)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四、入学考试
(一)考试安排。中考定于6月14、15、16日举行,考试科目详见《连云港市2021年中考计划公布通知》(连教计〔2021〕2号)。6月16日下午为2019级(八年级考生)地理、生物考试。各考试科目考试采用线上阅卷方式,阅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绩查询。7月2日18时后,考生可凭学号和网上填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我的连云港”APP、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168语音频道、“连云港教育发布”、“连云港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查询个人成绩及录取结果。各高中将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预录取数据库,联系考生报到。
5.填写申请表
1.填表准备
为保证考生报名信息有效性和准确性,今年在正式报名前增加了“中考相关成绩通知、报考地区及资格确认”环节,6月3日至9日期间,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档案号、报名号和密码登录连云港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确认中考报考地区、四星级高中报考资格,查询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英语听说等成绩信息。
中考报名区域范围确认时,对于户籍所在县与报名点学校相同的考生,系统默认报名区域为报名点学校;对于户籍所在县与报名点学校不同的考生,考生自行确定报名区域为报名点学校。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系统默认报名区域为报名点学校;对于户籍所在地不明确的考生,需按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须提交相关户籍资料和纸质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送县招生部门统一备案修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系统默认报名区域为报名点学校。自2022年起,所有考生须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填写报名表。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地信息负责。报名区域一经确认,不可更改。中考报名时,将按照此区域提交档案并录取,考生须仔细确认。
对于去年参加中考并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需确认其是否符合考试资格(今年不允许报考四星级高中),如有疑问,考生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县招生办备案。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信息的考生,视为承认其报名所在县区申请区域、四星级高中申请资格及相关分数项目。
(二)志愿者报名
1、6月17-20日为考生统一网上填报时间。已报名并确定报名的考生,可先填写《报名表草稿》,再凭准考证上的信息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均自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查询成绩时使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00,截止时间过后系统自动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报名以网上填报为准。同时,县招生办将打印考生报名通知表,发给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
2、考生在填写申请表前应充分了解所报读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性质、学制、学费标准等信息,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任何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若忘记密码,可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公室或市级教育考试院申请重置密码。
(三)填表说明
1.为方便填写报名表,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国际班、综合高中班设置不同的代码,职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设置专业代码。
2.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与三星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不得同时报考。中职、大专“3+3”分段培养专业班、中职与普通高校对应单招班和三星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可同时报考。省属普通中专、中职、技工学校、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不得同时报考。
3.文化类综合高中班可与三星级普通高中同批次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综合高中班可与高中自主招生同批次报考,按照当年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录取。
4.艺术素质测评成绩C级以上者,可申请初中统招名额及高中提前录取、首批录取;艺术素质测评成绩B级以上者,可申请高中艺术专业独立招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C级以上者2023年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录取分数线,可申请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普通高中。
5、被推荐为名额生的考生,须在平行选择A选项中填写名额生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其名额生资格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放弃名额生资格。
6.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收学费,对农业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农专业学生,前两年可享受每年每生2000元的国家奖学金。
7.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在所在初中领取《连云港市2021年高中招生考生加分审批表》,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核盖章后,学校于6月10日前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2日前将汇总表及全部审批表报市基础教育办,市级初中直接报送。
(四)相关要求
实行“无志愿不录取”。严格遵循自愿原则,考生应在监护人指导下自主填报志愿,防止溜报、退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制、变相强制学生选校;不得使用统一联系方式;不得为学生编造、留存密码;不得向招生考试部门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不得截留、扣留《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招生简章》、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初中校长是填报志愿的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入学条件
1. 备案及准入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各批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绩确定。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技校未经生源地批准,不得跨市招生。所有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中考。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不予入学。
全市统一实行网络招生,成绩公布后,按计划分批次、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进行录取,高中独立招生批次、提前招生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其他批次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详见《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招生报名简章》)。
定额生录取以取得四星级普通高中定额生为准,档案加分10分。中职、大专“3+3”分级培养专业班录取学生,高中入学考试成绩须达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报考五年制高职高专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成绩达到A级,可获得加分。
2. 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新海高中创新人才实验班。提前录取批次中,名额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首批招生:四星级普通高中(含国际课程班)、中职学校、本科院校“3+4”分阶段培养。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将在以上学校招生完成后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三星级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班、中职与大专“3+3”分级培养专业班、中职与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综合高中班录取办法与三星级普通高中相同。
第三批次录取:省属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
职业学校实行平行报名:第三批招生结束后,尚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0日至11日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职业学校平行报名计划、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要求,填写平行报名表。平行报名仅限本市职业学校。
中考考生入职原则上应于8月31日前完成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并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入学手续。
3. 同等学力录取规定
网上录取时,若总成绩达到学校各批次最低录取线,且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总成绩相同2023年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录取分数线,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相关说明
1.学校自主招生和综合高中班体育艺术类招生工作程序按《关于印发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招生学校按计划选拔、自主招生。省青运会、年度省青总冠军或年度省青总冠军前八名候选人报考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学校按计划选拔、自主招生。
2、考生凭学号和密码上网查询录取结果,各高中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预录取库联系考生报名,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录取库信息进行学生注册,建立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学生数据库。
3.谨防招生诈骗。考生须按照《连云港市2021年高中招生报名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不得通过系统为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填报志愿。
VII. 护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享受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下列条件之一:
对参加中考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和因公殉职、致残的公安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连云港市军人子女优先教育实施办法》(连政联〔2015〕1号)、《关于做好公安英雄子女和因公殉职、致残公安警察子女优先教育工作的意见》(连政府函〔2018〕172号)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分办法。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港澳考生中考成绩加分10分。
少数族裔考生录取时可获得额外5分,自2022年起,此项加分项目将被取消。
8.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区招生、分区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区域管理责任。要制定完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试组织、招生、学生报到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进一步落实退学控制责任,对已报考中考、无故放弃考试的学生,一律按退学处理。
(二)严格学籍管理。各县区、学校要加强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生报到、实际出勤相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学籍。学校严禁借调生,严禁出现生籍不分、学籍空白、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同时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报考“双学籍”。非法录取或违规转学的学生,不得擅自报考或违规转学。报考“国际班”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严禁入学年级出现大班、超大班现象。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普通高中相关创新人才试点班须重新立项并把相关实施方案、招生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实施;各类小语种(国际班)出国留学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省教育厅备案。四星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市教育部门审核,三星级普通高中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县(区)教育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招生宣传材料不得擅自在各类媒体发布。根据关联关系,县区教育部门要对区域内招生工作进行逐校督导,严厉查处并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导人员的监督范围。
(四)严格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招生“五严”“六严”规定,在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严格依法依规。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严禁学校间混批招生、入学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选拔生源为目的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者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录取挂钩的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录取率。
(五)严格追责问责。各县区、学校要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对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民办学校,将予以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违规在市内或市外举办校外学校。对招生工作不严把关、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生档案的县区教育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当事人及责任人依规依纪问责。
(VI)创建健康的氛围。并确保高中的入学工作顺利而有序。
附录
City的2021年高中招生计划
附录
City的2021年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学生分配和建议实施措施
1.配额学生计划的确定和分配范围
1.根据学校的统一入学计划,四星级普通高中的配额分配计划由市政或县(包括甘尼区)教育部门确定。在6月3日之前,然后宣布并实施,并与县招生办公室建立联系以完成系统设置。
2.四星级高中的配额学生将分配给该市所在的纽约市或县(包括甘尼区)的小学。
II。
城市和县(包括甘尼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遵循优先级的初中高中的原则的前提下分配配额学生:
1.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人数(加权80%);
2.初中的教学改革水平(加权为10%);
3.初中的标准化学校管理行为的状态(体重10%)。
III。
配额学生被分配到初中,学校将建立一个建议工作小组,以负责推荐工作。
1.学生必须入学这所学校,并在这所学校学习至少三年。
2.学生的学习成绩必须在学校中出色。
3.学生的综合质量评估结果必须出色。
推荐的学生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学校宣布向所有三年级初中学生及其父母推荐配额学生的条件和程序之后,学生本身自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和老师不允许干预),父母同意并签署确认。
2.由同学,班主任和所有老师推荐。
3.等级建议。
4.校长办公室将通过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5.该通知将在学校发布5天,并受到各方的监督。
6.所有学校必须在6月12日之前完成配额学生信息的在线报告,并打印出由校长签署并由学校踩踏的学校的“配额学生名单”,并将其提交给市政,县和地区的招生部门以及基础教育部门,以供批准和申请原始材料,以供未来的高额学生报道。
对于被推荐为配额学生的候选人,他们的配额学生资格仅在填写配额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时才有效。
推荐的配额学生仍然需要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当高中创新人才实验班,高中课程课程和高中实验班时,将获得10分。
iv。
1.市政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一个领导机构,以制定配额学生的分配计划,并为学校中配额学生的建议提供领导和监督。
2.初中的校长是向有指标的学生推荐的第一个人。
3.在推荐配额学生的过程中,初中必须遵循公平,正义和开放性的原则,充分向教师,学生和公众提供配额学生的建议过程以及成果,并接受教师,学生和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4.确定配额学生清单后,初中应立即向市政,县和地区招生和基础教育部门报告清单以进行申请。
5.各级教育的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应在推荐配额学生的情况下对初中的工作进行全方位和完整的监督。
2021年的配额学生分配计划,用于新罕高高中,高中,高中和Banpu高中
教育局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