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发布了《2023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提供了报名及成绩信息负责今年即将开始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新、旧大纲科目的管理。 做出明确规定,全文如下: 关于报考2023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说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大纲过渡顺利实施,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一级考试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衔接办法》注册建筑师报名,根据国家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现对新、旧大纲科目报名成绩管理有关事项解释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能报考新大纲科目。
2、非首次报考但档案中没有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将被视为新考生,只能报考新大纲科目。
3、旧大纲《初步设计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施工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五科中部分科目不及格的老考生注册建筑师报名,可以申请旧大纲科目。 或者直接申请新大纲科目。
老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和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 如果报考旧大纲《初步设计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能报考新大纲《初步设计与场地设计》; 如果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施工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能报考新大纲“初步设计与场地设计”。 否则无法申请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如未能按上述要求申请,考试成绩将按新大纲科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