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2023年重庆旅游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重庆市职业教育2023年》(渝教招生〔2022〕2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转入中、高职直通教育项目招生的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7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院校(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周白街道学府一路1号(邮编:)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3月,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经教育部注册的公办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武陵山腹地重庆市黔江区。 校园占地312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多平方米。 目前在校学生8000余人。
学院按照建设以旅游专业为主体、以民族技能和语言文化为特色、以智慧旅游为支撑的专业群建设思路,设立了商科与旅游管理、金融与旅游商科、艺术文化旅游、外语与涉外旅游、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大数据与智慧旅游六大专业群。 目前设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金融与旅游商务系、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系、外语与涉外旅游系、艺术与文化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学院、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 开设导游、旅游管理、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定制化旅游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烹饪技术与营养、中西糕点技术、西式烹饪技术、园林技术、大数据。 会计学、统计与大数据分析、金融科技应用、移动商务、旅游英语、商务英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传统民族技艺、工艺美术设计、学前教育、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空乘人员、情报等设有控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场运营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子商务等30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并取得注册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由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布。 考生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或《2023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计划及志愿者报名指南》查看。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站()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申请和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有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必须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安排参加相应的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获取202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单。 我校烹饪技术与营养、中西糕点技术、西式烹饪技术专业招收“其他高职课程”考生,园艺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招收考生为“高职专项”。 类别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具体安排和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 免试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相关规定) 予以实施。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各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
第十七条 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在线填写,待高职分类考试最低控制分数公布后安排(具体时间、填写方式等相关事项另行确定)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如招生时计划名额未满,除“其他高职教育对口类别”和“高职专业类别”外,我校将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志愿者招募。
第十八条 招生原则:我校严格执行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和“一批、多次招生”的申请和录取规则。 具体政策和模式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执行。 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招生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招生: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入学无男女比例要求。
2、外语要求:除我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无外语限制。 入学后,通用外语为英语。
3、入学体检标准: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导游、空乘、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报考。 ,参考行业就业标准衡量自己的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要求后再慎重申请。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或重庆市招生信息网( )查询录取信息。 录取完成后,我校将在招生网站()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招生、资助政策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参加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被我校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重庆市统一高考。 在校学习期间,待遇与高考考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于2023年8月发出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 未经我校同意,两周内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制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2023年重庆旅游学校录取分数线,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证书。 (专科)教育部电子注册。 )文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 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否则,造成的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