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局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通知如下:
1. 注册
(一)陕西省高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参加文化类高考。 他们申请的科目只能选择艺术(文学)或艺术(科学)。
(二)艺术专业课程考试报名
我省艺术专业课程、书法专业课程、播音、编舞、专业基础课程(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陕西省部属普通高校和陕西省属普通高校(简称省属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课程学校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学院间校际联合考试以及省内的大学; 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程由招生院校自行举办。
1.报名参加艺术专业课、书法专业课、播音、编导基础课统一考试。 美术书法专业课程统一考试由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 播音与导演专业基础课统一考试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考试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艺术、书法、播音、编舞、导演专业的考生须使用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网址: )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2022年11月1日至10日(一)在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缴费的同时,还须同时报名并缴纳专业课统一考试费用。 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 报名完成后,不再受理考生补充报名或变更统一考试科目的申请。 2022年12月1日8点后,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专业课统一考试准考证。
2.省属普通高校音乐舞蹈专业校际联考报名
全省音乐舞蹈专业课程校际联合考试由西安音乐学院组织实施。 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7日至23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完成报名按相关要求办理。
3.艺术专业课程学校考试报名
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课程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学校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方式由各招生机构确定。 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机构咨询。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艺术专业课程考试报名证》。 2022年11月25日后,艺术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卡》。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要求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不接受文理科并举的文科项目。 各招生机构须根据文(文)、文(理)分别制定陕西省文科专业招生计划。
3.专业课程考试
(一)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2年12月4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一路8号)、西安培华学院(长宁街888号)举行西安市安区)。 考生所在考点、考场为:计算机随机排列(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有:绘画、色彩、素描。 每科考试时间为:素描、着色各3小时,素描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专业课程统一考试
书法专业课程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4日在西安培华学院(西安长安区长宁街888号)举行。 考生所在考场将通过电脑随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每科考试时间为:书法临摹60分钟,书法创作90分钟。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内容:书法临摹科目将临摹两种碑刻; 书法创作主体将采用两种书法风格创作两幅作品。
(三)播音编导专业基础课统一笔试
播音编导专业基础课统一笔试将于2022年12月4日在西北大学举行,考生所在考场采用电脑随机安排(考场详情见准考证)和校园)。 统一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考试内容包括文学艺术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能力、写作等。
(四)省内音乐舞蹈专业课程校际联考
成立省属普通高校音乐舞蹈专业校际联合考试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组(仲裁组)。 领导小组负责校际联合考试的组织管理。 组长是省教育考试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的领导。 其成员包括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和西安音乐学院及省内相关招生院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同志。 学科专家组(仲裁委员会)成员从相关院校推荐的学科专家中选出。
校际联考考试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 报名、考试办法由西安音乐学院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西安音乐学院要牵头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 校际入学考试。 全省相关招生学校要积极配合西安音乐学院做好团考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符合评审员选聘条件的专业教师参加参与校际联合考试评分和评价员工作。 差旅费和工作补贴由派遣学校承担。
(五)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
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 各招生机构要加强对专业课考试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1.学校考试的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学校考试的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结果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辨别力,结果公平公正。 要积极采取网上考试或使用省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初选,严格控制现场考试的学生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考试过程必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检查实施过程必须全覆盖、无盲点、视频监控、录像完整清晰,确保整个检查过程可追溯。 优化评价人员构成结构,逐步增加评价人员数量2023年西安电力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省外人员比例扩大到一半以上。 严格考试组织把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安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 严格控制考试评分,提高专业考试评分标准2023年西安电力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积极采取“考核分离”、评委独立现场评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3、要严格选拔评价人员,聘请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相符、评价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人员参与评分工作。 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选拔。 凡有师徒或师徒关系,或有家庭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评价人员、候选人,均须按要求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申请入学的,必须向学校报告,并在学校公示。 有关领导干部必须全程回避。
(六)其他要求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少数实行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的高校)外,高校艺术书法专业直接采用艺术与书法统考。我省书法招生时。 年级、招生机构不得组织专业课程学校考试。
2.高等学校播音编导专业可以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在通过省内专业基础课统一考试的基础上,组织学校考试。
3、录取省内普通高校音乐舞蹈专业(不含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采用省内普通高校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学校不得组织考试。
4.招收艺术、书法、播音、舞蹈等专业的学校,不得招收我省统一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参加学校考试,不得招收未通过省统考的考生。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参加学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无效。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机构和考生自行承担。 各招生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仅适用于本校录取。
5、全省音乐舞蹈专业课程校际联考成绩仅适用于本省普通高校招生。 省外高校如需使用我省高校校际联考成绩招生,须通过我省“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艺术类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全省普通高校校际联考子科目对照表
六、未列入我省统考专业目录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校考,也可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申请组织校考。参加我省专业课程考试,或申请使用我省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录取。
七、考生报考统考前须向拟报考院校咨询,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科目的对应关系。 各招生机构必须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我省统一考试的科目。
八、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西组织学校考试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考点组织考试。
9.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 需要审核的事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答卷是否为考生本人(含答卷)、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批(漏读)等。答题纸。 、小题分数是否从系统中缺失(漏报)、各小题分数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分数一致等。成绩审核时,试卷不会重新评分,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的严重性问题不在审查范围内。 考生不得观看答题纸和面试视频。
10.各团考机构必须遵循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教育考试团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办〔2020〕8号) ),综合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集体考试防疫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为考生提供更多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自我防护,遵守当地和考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4、信息提交
(一)提交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学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通过本校专业课程的考生信息。 各招生机构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完整、准确。 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作品将不被接受。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填写申请表,影响录取的,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
(二)投稿及录取规则
1.在陕西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高校、省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对考生本院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入学考试须填写《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于2023年4月底前报送我校。
2.录取规则的描述要简洁、清晰,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应不低于XXX分。采用综合成绩录取的大学,在填写录取规则时,还须提交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格式如下: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A+专业课成绩×B,A、B依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分别计算A、B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请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简章)规定的录取规则计算出A、B的数值,并准确提交。 。
3、录取规则中的“学科类型”只能填写“艺术(文学)”或“艺术(理科)”,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学校报送的招生细则必须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学校招生细则一致。
5、各招生机构提交的招生细则与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5. 填写申请表
(一)艺术类专业分批次招生。 文科本科生分为三个部分,A部分、B部分、C部分; 艺术专业分为A、B两个板块。其中,艺术本科A、C板块和艺术本科B板块实行梯度志愿者模式; 艺术类本科生B段和专科生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文学学士A部分
部分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部分已参照实施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参加本批招生。 他们将设立2所学院和大学,每个学院开设1个专业。 志愿服务方面,设置专业调整状态栏,志愿服务模式为梯度志愿服务。
2.艺术本科B组
除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院校参照实施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院校的艺术书法类本科专业均有资格参加本批次的招生。 艺术类和书法类专业分别有9个院校选择,每个学院有1个专业选择。 没有调整学校和专业的栏目,志愿者模式为平行选择。
3.艺术本科C组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级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本批次招生。 每所大学有 2 个大学偏好和 1 个专业偏好。 没有调整院校和专业栏目,申请方式为梯度申请。
4.艺术文凭A部分
本批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书法专业。 艺术类和书法类专业分别有9个院校选择,每个学院有1个专业选择。 没有调整学校和专业的栏目,志愿者模式为平行选择。
5.艺术文凭B部分
除参加艺术院校A级招生的专业外,其他艺术院校均纳入本批招生范围。 有2个大学偏好,每个学院有1个专业偏好。 院校、专业没有调整。 栏目,志愿者模式为梯度志愿者。
(二)艺术类考生本科、专科申请安排提前分批填写。 本科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预批艺术类本科生”栏目,高职(专科)考生应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预批艺术类本科生”栏目。 《一批艺术专业》栏目。 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目中不得填写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否则选择无效。 除预科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可填写文史类或理工科类。
(三)专业课程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凭相应统考成绩填写录取院校、专业。
(四)专业课程学校考试合格的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一考试专业,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也必须通过)可填写相应学院和专业。
(五)通过省内音乐舞蹈专业课程校际联考的考生,可填写省内及省外高校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相应专业。
(六)我省网上志愿者申请系统对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信息进行验证。 如果考生在填写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和限制。
6. 入场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遵循“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本科分批招生前完成。 艺术类本科生招生顺序为A区、B区、C区; 艺术专业的 A 部分和 B 部分。 当艺术招生计划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我们将通过征集志愿者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成绩参加早期批次后相应批次的招生。
(二)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少数参照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校)必须录取其独立指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方可录取。入场。 控制分数提交我院备案。
(三)除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院校部分独立本科艺术类专业(含部分参照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均为最低分数线。高考文化课程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鼓励各招生机构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程录取要求。
(四)对于参加我省艺术类本科生A阶段招生的院校,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的相关信息。 各学院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招生细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7月4日前提交我院,我院审核并备案根据学校报送的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员。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生B段和艺术院校A段将根据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分配。
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本科C段和艺术学院B段,通过第一志愿高考文化专业课程的考生所有电子档案将根据考生报送相关机构' 填写的偏好。 当第一志愿录取名额未满时,将第二志愿高考文化课、专业课合格考生的全部电子档案报送相关院校。 提交后,学校负责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如果学校招生章程(简章)中没有明确录取规则,则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学校招生章程(简章)没有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被拒绝。
(五)我省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为依据,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艺术院校部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少数艺术类)除外。参照执行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除专业外),省内普通高校各类艺术类专业和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书法类专业录取规则为:
1、全省普通高校播音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排名相同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除播音、编舞、导演专业外,省内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3.根据他们在专业课程中的分数,将从高低录取来自该省以外的学院和大学的艺术和书法专业的申请人。 如果专业课程中的分数相同,则根据他们在大学入学考试的文化课程中的分数和排名,将以高低接纳。
4.不允许该省境内的大学和大学的艺术专业的艺术专业的艺术和书法专业的大学和书法大满贯省以外的学院和大学,不允许通过将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在大学入学考试中转换为排名招生的方法一定比例以形成综合分数。
(6)如果在学校的录取条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小册子)与我们省的法规不一致,那么我们省的法规将占上风。
省教育考试学院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7 日
省普通大学,2023年
统一考试专业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