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1993年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教育学博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 硕士学位授权点; 63个本科专业; 学科专业涵盖10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22人,其中高级教师173人,副高级教师318人。 学校拥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文化名人和“四批”人才(理论界、出版界)、自治区文化名人和“四批”人才(理论界、文学艺术界)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专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自治区“天山英才”、自治区“天池博士”、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学专家。 现有国家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 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1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8个。 现有一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 近年来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马克思主义国家重点学院、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委员会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1个。 建有办公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文化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室等自治区级科研平台25个研究所。 学校各级社科项目立项数量位居新疆高校前列。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三个本科专业。 设有艺术(学术)、音乐、舞蹈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二级博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教授5人舞蹈学校招生,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人舞蹈学校招生,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8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200余人。 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专业建设点。 音乐学专业2019年被列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专业2021年被列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一流的师资队伍,音乐与舞蹈是新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作为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聘请了范祖印、赵塔里木、王建民、韩宝强、肖梅、迪利伯、付晓东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
音乐学院手风琴乐队在2022年第72届CMA世界手风琴锦标赛中荣获第一名。民族乐团在“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中荣获多个合奏奖和独奏奖。 学校师生还多次荣获孔雀杯金奖。 银奖。 天山百灵合唱团在意大利第38届“塞格希茨”国际合唱比赛中荣获三项一等奖。 手风琴乐团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国际手风琴比赛中荣获七项一等奖。 青岛举办的全国手风琴比赛 手风琴演奏比赛中重奏组荣获金奖,木卡姆乐团、东布拉乐团在文化部文化艺术院校奖大赛中荣获五项大奖。 舞蹈团曾荣获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天山文学奖”。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的相关申请条件。
(二)符合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报考和录取条件。
(三)申请专业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学生所在地区,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学校考试。
(四)新疆学校考试中心仅允许本地区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外省考生参加考试。
二、招生专业、计划、考试形式及学制
(一)不组织校试的专业
(二)组织考试专业
三、学校考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19日。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8日
3.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40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纳费用、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舞蹈专业考试科目及分数为:基本功(满分100分,占总分30%)、技术技能(满分100分,占总分30%)、舞蹈曲目(满分100分,占总分30%) 100分,占总分的40%)。
①基本功:动作包括横竖劈叉下放、腰部伸展、站立抬腿、腿部控制(前、侧、后)、小跳(一、五式)、中跳(二式)。 除了以上要求的动作外,根据个人能力,还可以展示3个体现自己软开能力的动作。
②技术技能:选择3种以上能够展现自己能力的技术技能。
③舞蹈曲目:舞蹈类型、题材不限。
(三)成绩及学校考试成绩公布
1、明确评分标准,严格执行评分纪律。 整个评分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2、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总体安排,我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网站将于年内公布考生校考成绩指定时间。 合格证书可在网站上查询并打印,不再发送纸质证书。
四、志愿者申请及录取原则
(一)省级音乐舞蹈考生不组织学校考试的,须参加省级专业统一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
(二)组织学校考试的新疆舞蹈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学校考试并取得证书。
(三)所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舞蹈专业。
(四)录取原则:文理并举,不分科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录取。 稍后,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规定》。 具体录取原则届时将公布。
五、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办法
(一)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二)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措施: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俭学岗位等。
六、违纪违规处罚情况
(一)考试期间及考试后,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替考、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不予评分,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处理。
(二)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 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学生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英语作文网,学校将组织专业复试,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多方位复试。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录取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人员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艺术类学生的专业水平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学要求;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拟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视为复试不及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学校考试人员违纪违规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七、咨询方式
学校网站:
学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信义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邮编:
招生咨询热线:-、0991-(学校招生)0991-(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
8. 其他
(一)如高等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政策有任何调整,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站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