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带来:2023年新疆警察学院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6人)。 更多新疆事业单位相关招聘信息,请查看专栏:新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信人社发[2013]29号)的要求, 14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要求,择优录用原则,经新疆警察学院党委研究,现正在开展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共13个岗位、16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 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成立新疆警官学院。 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 2016年5月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是“新疆公安局警察培训基地”,2020年被列为“公安部警察实训新疆警察学院基地”。
学院现有侦查学、侦查学(维吾尔语)、公共安全学、刑事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缉毒学、反恐警务、法律和监狱研究。 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和工学两大类。 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养基地、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
七十年来,学院为新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7万多名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 一批批毕业生继承革命先烈精神,继承红色基因,奋战在反分裂、反恐斗争的最前线。 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色尔江·麦米拉、龙飞、赵新民等都出现了。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尔西拉提·马合苏提等英雄模范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警察的摇篮”。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均可应聘。 详见《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单(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5岁及以下申请人是指1988年1月3日(含)后出生的; 具体年龄要求参见《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单(第二批)》(附件1)。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现任职单位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6)。
十、下列人员不得申请进入事业单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解除的; (二)案件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现役军人和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已考入本校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申请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且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服务期限内; (六)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罚,尚未处理完毕的; (七)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相关资格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3、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1月16日17:00
付款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1月16日17:00
(二)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024年1月20日上午10:00-11:30
以上时间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实施方法和步骤
公开招聘流程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资格要求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笔试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
(二)报名
报考人员应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及相关要求,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报考程序、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等待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申请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 应聘者未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进行报名,从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申请人。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选择应聘职位,按要求填写应聘登记表,上传证件照(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无头正面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10M以内)。
报考者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对应的专业名称,申请符合其学历和专业条件的职位。 如果专业是学校规定的专业,则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所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每位申请者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如果注册成功,则无法更改。
三级学科、专业的岗位,报考者须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2、网上缴费:考试费用共计95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逾期缴费的,视为未缴费,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在付费前必须完整阅读在线考试的相关要求。 阅读完毕后,考生需使用电脑上的谷歌浏览器登录网站进行支付。 如果支付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支付成功,您可以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查看。 如果支付出现异常,您可以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付款成功后,您需要下载并打印《报名表》2份,并在资格审核时携带。 注:支付成功即确认报名,所报职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如果您报名成功但没有参加考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1月17日10:00-2024年1月20日9:00。请考生使用电脑上的 浏览器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到准考证(登录方式可以是“手机登录”,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
4、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上报名流程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凡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三)申请人对专业、学历等资质及备注有疑问的,可参考最新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网站链接(附件3)和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 您也可以向招聘单位索取报名表(附件4)。
(四)同一岗位应聘者,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考试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
(5)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三)考试
1、新疆警察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试讲)。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和试讲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 笔试成绩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按照考生通知及须知做好相应准备。
本次笔试将采取在线“云考试”的形式进行。 考生使用自己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智考云”,同时使用移动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考通”,通过答题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电脑端和移动端拍摄配套视频。
(一)下载网上笔试考生终端:考生请于2024年1月17日10:00至2024年1月23:00期间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智慧云考生平台” 2024年12月18日。下载并安装候选终端。 以往参加过类似考试的考生,此次也需要重新下载并安装考生软件。 考生客户端由电脑客户端“智能考试云”和移动客户端“智能考试通”两部分组成。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同时下载两个客户端并按照操作手册正确安装。 一张准考证号码对应一台考生终端。 严禁私自传输、发送安装包。 由此导致考生终端无法正常安装和登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超过指定时间后,下载通道将关闭。 考生下载的“智慧花王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与个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绑定。 每个人有一个安装包。 严禁使用他人的安装包。 因使用他人安装包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下载安装时使用的准考证号必须与模拟考试、正式考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号一致。
(二)模拟笔试及技术咨询:模拟笔试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18日,每天10:00-24:00。 考生下载安装“智考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后,即可登录“智考通”手机端和“智考云”电脑端进行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登录、试题答题、录音录像、支持视频提前拍摄和上传的整个流程。 具体试题信息和要求以官方考试为准; 如果在模拟考试过程中遇到无法登录、人脸识别困难、或因电脑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电脑等问题,请及时拨打技术热线:(咨询时间:1月8日,2024年-2024年1月20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要求考生充分体验整个答题和交卷过程,以测试考生个人电脑的软件、硬件和网络状况。 考生因未参加模拟考试而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正式笔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登录“智考通”手机端和“智考云”电脑端。 考生因个人原因延误进入考试系统的,责任自负。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未进入考试系统界面或考试中途强行退出系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考生须知》(附件5)。
3、笔试结果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网校哪个好,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相同者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与后两名相同者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排名、面试入围人选等相关信息在新疆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考试表》(附件2)、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如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按照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水平、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形式、仪表等; 初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 面试和试讲结果将现场公布。 如果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相同,则进行补测,确定分数最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具体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见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通知。 申请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因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可能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面试(试讲)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总分排名将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新疆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考生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人员、集合地点、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申请人由新疆警察学院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另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 如果有明确结论的,可以只进行一次复审。 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体检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表现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结果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检查
1、新疆警察学院成立检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实际表现、诚信自律等。 拟报考人员应当提供毕业学校或者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者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者单位公章。
2、申请人应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提出申请。 申请人未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伪造证书或填写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自负。 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留学归来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3、因考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空缺的岗位,体检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合格者被检查。
4、检查内容和结果由新疆警察学院审核批准。
5、检查结果将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警察学院根据岗位聘用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查,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公告
新疆警察学院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将在新疆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举报。 记者应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对反映问题严重、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补缺。 ; 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警察学院报到。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七、纪律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审查人员或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免予公务。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考生如有违规或者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 超出适用范围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违反规定的审查人员、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八、招聘监督
新疆警察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纠正处理招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违纪行为。
监督举报热线:-
九、其他事项
(一)招生过程中的相关调整、补充、提醒等事项,由新疆警察学院及时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公告。
(二)报考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防止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录:
1.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第二批)
2.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名录网站链接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密码书
5.考生须知
6. 同意申请的证明
七、网络笔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公安民警培训基地)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