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参考
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摘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 对于顺序自愿提交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于分批平行志愿提交,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对于非第一志愿的学生2023年河南省理工学校录取分数线,学校不设置年级差。
第十二条 入学考生实行成绩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偏好、相关学科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安排专业。 当考生基准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 当考生基准分数和专业偏好相同时,理科科目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录取,文科科目按语文、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录取。数学成绩。 申报的职业愿望不能得到满足且不遵守职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加分政策,并按照省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备案、录取学生。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语。 考虑到学校大部分课程均以英语授课,语言非英语的考生在申请时请慎重考虑。 外语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要求较高; 数学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要求较高。
第十六条 设计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为准。 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其备案规则进行申请; 如果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学校的招生规则进行申请。 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 将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的外语成绩,对德、智、体、艺、劳动技能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总成绩=专业课程成绩*0.6+文化课程成绩*0.4
第十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为准。 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其备案规则进行申请; 如果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学校的招生规则进行申请。 学校的录取规定是,文化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音乐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外省统一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对文化、道德、智力、体力、艺术、劳动总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河南省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要求主科成绩不低于专业总成绩的80%)选拔学生,参照文化总分,对德智体进行综合评价、体育、艺术、劳动,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舞蹈编排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的省统考(联考)成绩。 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其备案规则进行申请; 如果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学校的招生规则进行申请。 学校录取规则如下: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舞蹈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文化总分分数,对德、智、体、艺、劳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折算成总成绩2023年河南省理工学校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文化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成绩满分)*100*7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成绩满分)*100*30%]
即:总分=文化课分*0.093+专业分*0.2
第二十条 报考省级招收专升本专业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详情请参阅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二十三条 预备招生计划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调整方案由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安排在报名人数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2023年分专业学费如下:文科本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下同); 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 护理、药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5500元; 中外合作本科专业:18000元; 软件学院本科专业(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12000元; 文科本科专业:4400元,其中会计专业学费4800元; 理工类本科专业5000元,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自动化、机器人等11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 大专理科专业学费为4200元。 学校住宿标准暂定:平煤工程技术学院为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间),其他为每生每年800元(六人间)。 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
学校始终注重办学与办学相结合,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奖学金为主要激励、校友和社会捐赠为辅、扶贫济困”的政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基础。” 以减免、补偿、补偿为重要辅助措施的立体化、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其中,本科生、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 国家奖学金根据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级资助; 专项奖学金是社会各界和校友支持学校、捐资为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如姚晓峰玉立奖学金、九鼎科技奖学金等)。 资助标准在相应的评选文件中规定; 学校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提供学费补偿。 以及发放国家赠款和其他财政援助; 学校勤工助学经费标准按照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执行; 在校期间表现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学校孙悦琪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类: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 特殊困难补助的标准和金额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六条 具有河南科技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专科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在德、智、体、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艺术等专业,获得河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 大专文凭,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重新审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上级政策,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