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
浙江省于2017年出台了《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和招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英语作文网,省教育厅对原有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籍管理,防止出现人分流、空招、跨省区违规招生等现象,《办法》增加了‘未报读初中阶段的学生不得参加浙江省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报读高中’条款。这意味着浙江学籍管理系统,原则上未报读学籍的学生,今后不得参加中考。”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浙江学籍管理系统,《办法》还明确“未在浙江省初中阶段就读,但具有浙江户籍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回户籍地参加浙江省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保障了浙江户籍、省外学籍学生权益,允许他们回浙江参加中考并被录取; 不返回浙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今后将不能被浙江省普通高中录取。
转学和入学新规则出台
《办法》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父母或者监护人工作单位或者实际居住地变动的,原则上应当允许转学,但“采取抽签方式录取学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安排转学”。对转入普通高中的,要严格把关,主要是为了防止以转学为名违规招生。如确需转学,除中考成绩达到转学学校录取线外,还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时,《办法》还增加了“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入学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以及学期中间不得转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中考迁移”,规范招生。如确需转学,可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办法》还鼓励学生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之间转学,促进普职融合,为后续出台普职融合政策提供学业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