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学校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3.学校类型:私立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4、教育程度:本科、专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923.9亩);生均教学管理面积12.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20.5:1;现有专任教师564人,其中副高职称教师占35.5%,研究生学历教师占8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7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518.2元;藏书82.9万册英语作文,生均藏书71.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批准有语言限制的专业及允许入学语种:无。
2.学校对男女学生比例没有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美术专业描述
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介绍》202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费202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费,具体专业设置如下:
专业代码
职称
期间
学习时段
类别
授予学位
学费(元/年/生)
环境设计
3-6 岁
艺术/科学
艺术
25000
视觉传达设计
3-6 岁
艺术/科学
艺术
25000
环境艺术设计
3-4 年
艺术/科学
14000
四、毕业证、学位证说明
1.学生完成本科学习后,经考试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沈阳城市建设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完成大专学习,经考试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5. 学费
1.学费、住宿费标准:学生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每人·学年收取3500-8000元。
2.学费、住宿费退还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提前结束学业的,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格[2011]53号)有关规定办理。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办法: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设专项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三个奖励等级。符合国家选拔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家乡助学贷款。
六、招生规则说明
1.档案流转比例:顺序志愿档案批次,高校审核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档案批次,档案流转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
3.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我省2019年继续实行普通类(提前批次除外)招生并行志愿填报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纳入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纳入辽宁省高职(专科)第一阶段批次录取,均采用平行志愿填报模式。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填报。
4.获得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
5.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排列专业偏好,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分数线不能满足其所填写的专业偏好时,如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学校将按照高考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调整至尚未修完的专业,直至招满。对于按上述原则不能满足专业偏好且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学。
分数线相同时,理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专业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科(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