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毕业相关事宜
毕业申请处理及审核:
1.毕业申请:一般考生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公告查看当年公布的《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有关事项公告》。
由于中山大学已停止招收自考生,因此申请毕业时无法选择中山大学作为专业建设主考院校,请对照下表选择专业建设主考院校及课程组代码填写毕业信息,其中“主考院校”选择501中山大学。
2.毕业评审流程:市考办评审(纸质毕业评审材料须在申请人所在地区市考办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地区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所在地区区考办提交)——主考机构评审——省考办评审。(评审进度可在自考系统中查看)
毕业证书发放及档案管理:
自学考试学生的毕业证书及档案均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制作、颁发,不属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的业务范围。
省考试办将毕业证书发给各地区市考试办,并通知考生领取英语作文,毕业档案同时发放,如毕业档案需要重新封存,考生可向市考试办咨询。
自学考试考生的考试记录、科目成绩、毕业信息及档案均由广东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管理,考生如需办理相关事宜,可向广东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人民大学自考人民大学自考,咨询电话为:。
申请办理成绩单、学业证明、补办毕业证、补办档案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公告查看具体办理办法。
四、关于中山大学自考本科生入学问题
自修生毕业后一年内可获得学位(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准),超过期限不予授予学位。
学位申请要求:
1.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含毕业申请已获批准,待颁发毕业证书);
2.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必修和选修)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平均分计算方式:必修+选修理论课程总分/必修+选修理论课程数(笔试及实践考试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获得优良等级以上;
4.通过学位外语测试(建议自学本科毕业前通过学位英语测试);
(注:学位外语考试每年仅举办一次,一般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详情请参阅报名须知)
5.通过我校组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考试。
(注:学位核心课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一般上半年申请时间为1-2月,考试时间为3月,下半年申请时间为7-8月,考试时间为10月,具体以申请通知为准。)
核心学位课程的考试与自修课程(获得文凭所需)的考试不同。只有需要申请学位的考生才需要单独申请核心学位课程,并且只能在毕业申请通过后一年内(以自修文凭的毕业时间为准)申请考试。毕业一年内有两次申请考试的机会。如果第一次申请时有任何课程不及格,则需要第二次申请不及格的课程。
考试科目:(详见核心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主要的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1
专业课程2
行政
政治学导论
行政管理
领导力科学
法律
外国法律史
国际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汉语言文学
语言学概论
中国现代文学史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下)
护理
护理管理 + 护理概论
内科护理(二)
急诊护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名:计算机与应用)
操作系统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数据结构
网络工程
(原文: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原理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互联网及其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名:计算机信息管理)
数据库系统原理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数据结构简介
学位授予与授予:
中山大学接受毕业申请的最后时间为2023年6月,毕业后一年即达到学位要求即可颁发学位,即最后颁发学位的时间是2024年6月。
学位每年颁发两次,上半年6月颁发学位,7月开始颁发学位证书,下半年12月颁发学位,次年1月开始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信息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