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巡视组工作报告中常见用词错误:将“入住”误写为“住”。“住”和“住”都是停留的意思,但“住”是通常意义上的居住英语作文,而“住”则专指因军事或执行公务而停留或居住。中央巡视组进驻某地或单位,是因执行公务而入住,不是一般居住,所以应该用“入住”代替“住”。
3、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宣传中的概念性错误:将“一孩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误写为“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率先实行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不少媒体在宣传报道这一新政策时,都提出“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说法。将“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简称为“单身”没有问题,但将“两个孩子”简称为“两个孩子”则不准确。“两个孩子”是指两个孩子,“二胎”是指生育两次。如果生的是双胞胎,第一胎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如果允许生育“二胎”,可能就会有三四个孩子。这可能会导致对新政策的误解。
4、APEC会议报道中的一个病态词:“国际”。2014年11月中旬,APEC会议在北京举行,一些媒体使用“国际”一词,如“把APEC会议当成国际交流平台”。国际是相互之间,“国际”自然是指国家之间,后面加上“之间”就多余了。说“国家之间”就是“国际”,这是一种病态表述。
5、马航MH370失联事件报道用词滞后:“”被误写为“”。在马航MH370失联事件中,“通信系统”话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但不少媒体却将“”误写为“”。“”特指利用无线电波、光波等传输语言、文字、图像等信息,如“通信设施”、“通信系统”等。“”是“”的旧称,早在2006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就已批准并公布“”为标准词形。“”特指一种新闻体裁。
6、报道明星“污点”常见措辞错误:“拘留”被误用为“逮捕”。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因涉毒事件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但当时不少媒体报道说“房祖名被警方抓获,成龙代为道歉”等。“拘留”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房祖名当时被刑事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剥夺人身自由,强制羁押、审查的刑事措施。 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在羁押期间,公安机关应当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履行逮捕程序予以逮捕。”北京检察院在对房祖名进行审查后,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其批准逮捕。可见,“逮捕”发生在“羁押”之后。
7、经济新闻报道中数字使用常见错误:阿拉伯数字与“几”混用。2014年下半年,国际油价“连跌”,媒体称:“国际油价跌至70多美元/桶”、“油价跌至60多美元/桶”。“70s”和“60s”应写成“”和“sixty”。“几”是数词,表示二至九之间的不定数。《出版物数字使用规范》明确规定中央将颁布二十条新政,含有“几”的近似数应使用中文数字。例如:几千、二十、百、几十、十万分之一。
8、清明纪念活动报道中的常见知识性错误:“墓志铭”误写为“墓志铭”。清明节期间,各界组织扫墓活动,在追忆逝者事迹时,常常引用墓碑上的一些文字,媒体也常常称之为“墓志铭”。其实,墓志铭和墓志铭是两码事。墓志铭一般分为“纪事”和“铭文”两部分。“纪事”多以散文形式写成,记载逝者的姓名、籍贯、生平等;“铭文”以韵文写成,内容是对逝者的歌颂、悼念等。墓志铭刻在石块上,埋葬在墓穴中,在公墓上是不可能见到墓志铭的。 墓志铭是刻在墓碑上的文字,内容包括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后代姓名等,有时还记载死者的生平。
9、影视作品中繁体字使用常见错误:“松树”被误写为“謆树”。在影视作品中中央将颁布二十条新政,为了真实反映历史,经常会有需要使用繁体字的场合。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松树”被误写为“謆树”。比如今年热播的电视剧《红高粱》中就有一副对联“三龑寒謆含露泣”。其实,“松”和“謆”是两个不同的字。“松”是松树,原本自成一个字。“謆”本义是头发蓬乱的样子,引申为“紧”的反义词,进一步有清脆、放手、解开的意思。在简化字颁布实施后,“松”和“謆”合并为“松”。但“松树”却不能写成“謆树”,原因就在于此。
10、文化体育类新闻报道典故使用错误:“折桂”被误写为“折桂馆”。2014年8月31日,香港小姐总决赛落下帷幕,邵佩诗夺得冠军,不少媒体称之为“折桂馆”。这是“折桂”和“怪桂馆”两个不同典故的混合。古时比喻第一名是“桂林的一个支脉”,后人用“折桂”来比喻科举考试及格,现也指考试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怪桂馆”是用月桂叶编成的帽子,古希腊人常将其颁给杰出的诗人或比赛优胜者,后来也用来指某种光荣的头衔或比赛中的冠军。“怪桂馆”可以是赢或赢,但不能说“折”。这种错误在体育比赛报道中也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