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基本条件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审成绩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权A区第一志愿全国初审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及复试分数线。
3.转学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转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工程管理、审计学等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如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转入地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申请互转,但不得转其他专业网校头条,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报考第一志愿法学(非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5.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予转学。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有关政策转入其他专业苏州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7.对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的插班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选名单。
二、转专业录取及转学期开始
我校将于4月8日0点至4月8日中午12点开启调整专业,调整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整专业如下,调整考生名额及调整专业要求可查阅教育部调整专业系统。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插班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插班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插班系统”)进行复试。我校将在“插班系统”下发复试通知。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在“插班系统”确认收到的录取信息。确认录取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更改。未通过“插班系统”录取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应认真核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接受插班专业的要求,对不符合插班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苏州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立即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3.具体复试要求请参考《苏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各院系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为《苏州大学国际创新药学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