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有人质疑宿舍环境是否达标,学生身体不适是否与新建的宿舍环境有关。
昨日,浙江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浙江师范大学寝室中毒,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学生患病原因与宿舍空气质量有关,希望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认定责任。如果确实是学校责任,学校一定会依法承担,绝不会推卸责任。
网络发帖
学生搬进新宿舍后感觉身体不适
一篇名为《浙江师范大学有毒宿舍致学生终身患病!不可接受!》的帖子称,浙江师范大学新桃园公寓17、18号楼宿舍多名学生出现急性混合细胞白血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重症肺炎等症状,甚至有数名学生被诊断出患有结缔组织病、桥本甲状腺炎等疾病。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自今年3月份以来,就有家长在各地发帖表达自己的疑惑。
对于该学生身体不适情况,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长朱建回应称,去年5月确实接到过龚某家长的反馈,怀疑女儿身体不适是宿舍甲醛超标导致的。学校了解情况后浙江师范大学寝室中毒,积极帮助联系省内外知名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
“今年2月中旬,学校安排与龚同学同住一个宿舍的4名学生,到家长指定的浙江省人民医院体检。根据省人民医院的证明,龚同学初诊为炎性肌病(疑似)、桥本甲状腺炎、肺结节;王同学初诊为桥本甲状腺炎、慢性咽炎、鼻窦囊肿、胃炎;沈同学初诊为鼻窦炎、腰椎间盘突出;赵同学初诊为右膝滑膜炎、月经不调。”朱建部长称,体检结果显示,并不存在“宿舍同学全部罹患严重免疫性疾病”的情况。
朱部长称,除了身体检查外,浙江师范大学还联系了杭州、北京、武汉三家第三方法医临床鉴定机构,希望对学生身体不适与室内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做出鉴定,但均未被采纳。
除了学生身体不适外,网上还有传闻称,一名学生搬进新宿舍后,患上白血病而死亡,这也是网友关注的焦点之一。
朱建介绍说,该学生姓黄网校头条,今年10月4日因急性白血病(混合型)去世,学校对黄同学的不幸离世深感悲痛,学校愿意按规定给予一定人道主义补助。
据了解,黄某于2012年3月16日入住浙江师范大学新桃园公寓24号楼,该公寓于2011年12月25日竣工,竣工验收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其宿舍内的家具是从其他宿舍搬来的旧家具,早在2009年7月就已购买。校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黄某的患病是由宿舍空气质量导致的。
据了解,今年2月,省教育厅要求省卫生厅指派省卫生监督所到该校进行调查。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出具的调查意见:相关宿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检测项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波动。
学校回应
“问题”宿舍通过了全部五项测试
发布消息的家长称,宿舍装修完没多久,学校就要求学生入住,导致学生受到“毒害”。
学生出现哪些不适症状?是否与学校新建的宿舍有关?为何宿舍刚建好,学校就安排学生入住?
对于学生入住新建宿舍的时间,朱建坦言,两者确实存在很大差异,但学校在学生入住前对宿舍环境进行了五次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浙江师范大学桃园校区17、18、21、22、23、24号学生宿舍于2010年9月15日开工,宿舍按照设计图施工,2011年8月24日21、23号楼装修工程通过验收,2011年9月25日17、18号楼装修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全部通过。
朱建称,由于工程进度原因,该工程实际竣工时间比原计划推迟。学校与相关部门商定,2011年10月初必须移交武东校区,于是原本住在武东校区的学生于10月8日与其他学生一起搬进了新公寓。但当时新公寓装修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据了解,新宿舍交付使用前,新建的学生公寓均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检测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外,在接到家长反馈后,学校已进行了四次检查。
2013年5月30日,物流集团将17号楼、21号楼两栋宿舍送至金华市建筑材料检测公司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2013年10月18日,物流集团将17号楼两间宿舍送至金华市环境检测中心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2014年2月13日,物流集团将17、18、21、22、23、24号楼共21栋宿舍送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我们希望由第三方机构来认定责任。
学校如何处理家长的疑问和学生的病情?
朱建表示,学生身体健康要放在第一位,目前学校正在帮助联系权威医院进行综合诊治。在双方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如果家庭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诊治费用,可以向学校申请贷款。
但责任问题还是要由第三方权威机构依法认定,如果确实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一定会依法承担,绝不会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