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大学电子邮箱(以下简称校园电子邮箱)服务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校内单位。
第三条 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校园电子邮箱的管理和维护重庆大学邮箱,保障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力除外)。
第四条 校园邮箱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教职工可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开通。教职工邮箱账户自行设置,邮箱后缀为@。学生邮箱账户为学生ID,邮箱后缀为@(如2022******@)。
第五条 校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请一个工作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后缀为@,单位须指定电子邮箱负责人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
第六条 校园邮箱账号超过一年未登录或出现异常问题,邮箱账号将被锁定,用户须申请解锁后方可使用。教职员工离职或学生非正常毕业三个月后,邮箱账号停用。学生正常毕业后,学生邮箱账号转为校友邮箱账号。校友邮箱账号的使用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七条 电子邮件用户的责任和权利
(一)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账户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从事损害国家、学校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不得发送、转发敏感信息。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严禁使用校园电子邮件存储、处理或传输机密信息。
(3)个人电子邮箱地址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
(四)因使用校园邮件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例如因通过电子邮件购买商品或服务或者进行网上交易而造成的损失。
(五)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避免因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邮件的正常收发。
(六)用户邮箱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用户有权要求信息化办公室予以处理,直至可以正常使用。
(七)当校园邮箱密码遭他人篡改、遗失时重庆大学邮箱,用户可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修改,也可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信息处办理变更。
第八条 新闻办公室的职责和权利
1.负责校园邮箱的管理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校园邮箱的日常运行维护,并定期进行邮件备份和故障恢复工作。如因系统维护需要暂停服务,应提前通过网站公告、群发邮件等方式告知用户。
(二)尊重用户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用户的注册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阅读用户的电子邮件内容,除非公安机关要求。
(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用户,我们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我们发现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用户的邮箱使用权利网校哪个好,而无需通知用户。
1.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或者敏感信息;
2.违反信息安全、保密规定,造成保密损失的;
3.利用电子邮件骚扰他人;
4.窃取、破坏他人帐号;
5.利用电子邮件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发送“垃圾邮件”;
6.其他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旦查实存在上述情况,我们将立即删除用户账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