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石家庄医学院
2. 学校代码:14018
3、学校级别:普通大专
4、学校类型:私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聘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陵寿县同心路1号石家庄医学院行政办公楼1楼108室。
3. 学历证书
如果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符合其专业的毕业要求,石家庄医学院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得到国家认可的高等文凭(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机构建设
1、石家庄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牵头机构;
2、石家庄医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评审批准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对重大招生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3、石家庄医学院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是石家庄医学院组织实施大专招生的常设机构。
5. 招生计划
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6. 招生专业及费用
2023年,我校将开设28个专业,文理结合,为期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教育)、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医学影像技术、验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科、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材、中药药、医药生产技术、医药经营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各专业学费详情网校头条,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1)公寓楼1-14号(南区):8人1300元;4人房2100元。(2)留学生公寓楼15-21号(北区):4人房主卧室2700元;4人第二居室2400元。(3)公寓楼22-34号(北区):4人房2400元。所有宿舍间均配有空调和私人卫生间。
7. 奖学金和经济援助措施
针对贫困学生,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艰苦补助金等措施组成的互补且比较完善的经济援助体系。新生有“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8. 录取原则
1、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每个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在学习期间,学生的外语是英语,没有外语口语考试。
2、高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服务的原则录取;未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将严格按照考生对高校的偏好进行录取。也就是说,第一志愿的候选人将首先被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的学生不足,则第二志愿的候选人将被录取,依此类推。
3、专业录取:在“学院+专业”平行志愿者省份,我校将按照“第一专业选择”录取所有考生。在“专业+学院”的平行志愿者省份,我校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录取所有考生。
4、当提交结果相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提交规则确定的相同分数的排名规则选出最佳。
5、原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应当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的录取原则。
6、原籍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原籍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选题范围。
7、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加分、优先录取、降分的政策规定。
9. 审查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石家庄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体检石家庄高等专科学校,作弊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