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上海警察学院是上海市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警务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警务院校。建校近60年来,学校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和输送了3.2万余名毕业生,培训了12万余名在职民警,被誉为“上海警务的摇篮和熔炉”。上海公安队伍中的基层一线领导、业务骨干全部出自该校之手。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全日制二级职业教育、新警员入职培训、领导干部培训、警员专业培训等任务。 学校占地面积713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分浦东、莘庄两个校区。2007年11月,在市政府、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6亿余元、新征土地270余亩的浦东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一所被滨江森林公园环抱的现代化警校屹立在东海之滨、浦江之滨。学校的硬件条件由此迈上了一个台阶,为建设一流警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人,其中市局派出专职教员121人,占22%,专任教师90人,占16%,学管干部(专职辅导员)73人,占13%,行政教学人员140人,占26%,文职人员46人,占8%,职工80人,占15%。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把改革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建设现代警务机制、推进信息化确定为上海警务改革的三大主攻方向,坚持公安教育优先发展、纵深发展、超前发展,努力构建上海公安大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公安教育在公安工作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作为上海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主战场和主力军,学校牢固树立“用公安教育支撑未来公安工作”的办学理念和“服从和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的办学理念,瞄准师资力量、教学力量、管理力量、设施设备等“四个一流”争创目标,全面深化警务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公安院校新模式,加快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适应、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警务特色、职业教育特色的公安院校,努力培养和输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切实提高上海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为上海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履行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的改革发展得到了公安部、教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8月,学校申报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时,公安部专门致函教育部、财政部,肯定上海警察学院“走出了一条以公安需求为导向、实战训练与科研相结合、公安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发展新路,成为全国公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代表了公安院校教育发展的方向,对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周永康同志和公安部党委的充分肯定”。2007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单位。 同年,学校还被市教委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近年来,以学校为主、以主力部队为重点的上海公安教育培训改革也得到了组织人事线的充分认可。2007年7月,市公安局被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评为“上海市‘十五’公务员培训先进集体”。历史学校始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警察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学院,纳入专科体系,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教育。1992年4月更名为上海公安学院。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 同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全国省级公安院校中率先试点本科教育。2000年,市公安局党委根据上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出停止本科教育、保持专科标准、改革办学模式、加强警务培训的决定。2002年,学校在全国公安院校乃至普通高校中首创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开辟了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办学的新模式。 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2004年,为推动上海公安教育培训工作长远发展,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实施上海市公安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实行市公安局政治部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角色合并”,组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公安教育培训管理团队共同体,整合总体教育培训职能,形成以学校为主阵地、辐射全局的大教育管理格局,实现上海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高效运转,从制度上保证了学校与实战部门的“校局联动”和受训人员的“教用对接”。
学校为副局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后方保卫部、教务处、教务管理处、科研中心、教学援助中心、职务业务教研室、基础教研室、警务训练部、警务驾驶学校、训练一至四部等15个副局级机构。教学改革兴办第二专科教育199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率先试点本科教育。2000年,学校在综合分析国家人事、教育、财政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现行公安院校办学模式的弊端,及时调整学校教育定位,主动停止本科教育。 2002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人事部门同意,学校试行二专教育,面向本(往)年各大专院校招收全日制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前端化”,与高考同步进行。学生入学后接受一年半的公安专业教育,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专毕业证,由市局分配工作。2003年以来,学校共招收六届四千五百余名二专学生,迄今已毕业四届三千七百余名,毕业生入警率达100%。二专教育成为上海公安机关招收警员的主渠道。二专教育实行“按岗位招收、按岗位培养、按岗位使用”的“订单式”培养模式。 一是招生坚持“三个标准”,为适应公务员招考政策,学校招生坚持专科起步录取标准、公务员招考标准、人民警察招考标准。
学生须通过市教委组织的高考、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市公安局组织的警务录用考试。二是培养要做到“三个对应”。即培养人数与公安招录计划对应、专业设置与警务岗位需求对应、培养质量与岗位聘用标准对应。每年招生前,市公安局根据各区县警力编制确定招录岗位和招生人数,报市人事局、市教委批准。学生入学时确定岗位,学校按照警务岗位进行专题培训,使培养的学生符合未来就业人才标准。三是专业建设加强“三个支撑”。即课程体系支撑、“双师”队伍支撑、实训实习基地支撑。学校加强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建设; 坚持教员制,强化“一专多能”培养,努力打造“双师型”公安教学队伍;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重视学生实训实习,校外实习时间达半年,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四是教学改革实施“三个转变”。学校瞄准警务活动中最常用、最基础、最重要、最实用的业务知识和技能2023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推进核心岗位能力教学改革,实现教学由“学科为主”向“能力为主”、由“课堂为中心”向“现场为中心”、由“懂”向“会不会”的“三个转变”,使教学更加贴合未来岗位就业和实战需要。五是德育为“三基”夯实基础。学校坚持政治立警、从严治警。 在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同时,注重“忠诚为魂、纪律为纲、服务为本”的人民警察职业素质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统筹设计和组织实施,努力培养党和人民值得信赖的忠诚卫士。
六是学员“三合格”才能上岗。学员毕业分配前,必须取得公务员任职资格、二级专科毕业资格和人民警察任职资格。开展分类、分层、分级警衔晋升训练。学校推行分类、分层、分级警衔晋升训练,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实际技能。一是实施警衔晋升训练制度改革。民警每次晋升都要参加集中训练,训练前必须通过市局组织的体能测试,达标后再进行训练。学校在训练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末位调整,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岗位业务能力。改革以来,民警一般基本功和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不会说话、不会跑、不会打”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此基础上,学校对干警全面实行分类、分层、分级培训2023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大大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业岗位培训课程种类由原来的4种增加到目前的57种。二是实行“先考后提、先考后升、先培训后上岗”的领导干部资格考试和岗位培训。规定拟竞聘厅、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警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参加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竞争成功后,必须先参加岗位培训,合格者才能正式走上领导岗位,形成了领导干部培训的长效机制。首创“轮训执勤”教育培训机制2000年,学校首创“轮训执勤、实训结合”机制,分期分批组织干警到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培训。 同时作为市局机动部队,参与执勤准备、处置突发事件、治安整治等任务,迄今已举办培训81期,培训人数16200余人次。
目前,“轮训”的运行模式为每4周派一批学员进驻各校区,每批200人,轮训8周,轮训规模始终保持在400人。“轮训、实训一体化”机制的建立,不仅落实了公安部“基层一线民警必须实战化训练”的要求,提高了民警的实战能力;还优化了警力资源配置,创新了公安教育培训模式,落实了“警力提升不增加”的要求;同时也提升了上海公安局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近年来,“轮训”学员队伍相继完成了APEC会议、F1赛事、上合组织峰会、特殊奥运会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为建设“平安上海”发挥了积极作用。 师资建设 2003年,学校实行教官制,从实战部门聘请了一大批了解实战情况、有实践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教官,充实学校教学岗位。专职教官分为“初、中、高、特”四个等级,聘期3至5年。引进了一大批经验丰富、能战能教的专业教官,优化了师资结构,促进了教学与实战的紧密结合。目前,学校已形成一支涉及16个主要公安业务类别、197个学科的师资队伍,其中市局专职教官121人、基层专职教官101人、市局兼职教官196人、县局兼职教官755人,成为上海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主力军。
学校加强教职员工“一专多能”培训,鼓励教职员工瞄准“一专多能”目标,依托培训“项目制”,组织教员参与各类培训课程策划、师资安排、教学培训、教学帮扶、考核评估等工作,加强教员教学、组织管理等能力的培养,推动教职员工由单一的“业务传递者”向“教学策划者、组织者、传递者”转变。鼓励教职员工积极拓展教学领域,加快由“单科传递者”向某一业务领域“多科传递者”转变。同时,学校分批选派教师到相关县局参加基层实践,通过基层一线业务骨干、优秀民警与学校教师“一对一”团队授课,帮助广大教师熟悉实际。 另一方面,学校派出指导老师到学校管理部门轮训,丰富实践经验,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德育能力,做到教书育人双管齐下,做到能教会干、教书管人,使教学人员积极从单一的“业务传递者”向“业务传递者、德育辅导员、实战带头人”转变。学校大力加强教学与学术管理队伍的相互融合,引导学术管理干部瞄准“德育辅导员、业务传递者、实战带头人”“三位一体”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学术管理干部围绕业务课题参与教研活动和教学设计,编写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融入教学培训工作,有效实施学术管理干部的全面发展导航,强化学术管理干部“三位一体”能力培养。
同时,学校进一步拓展学术管理干部校内流动与校外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渠道,分批选派学术管理干部赴基层派出所参加在职培训,全面提高学术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建设一支“思想引领、教学培训、实战带兵”的新型学术管理干部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6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规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教委工作部署,学校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克服困难,连续奋战,全力以赴投入到申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工作中。 2007年11月12日,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之一,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公安院校。这标志着学校改革发展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不仅为上海公安教育赢得了重要战略机遇,也为公安院校在我国职业教育舞台上赢得了一席之地。
┆ ┆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