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理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种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确保选举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候选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全面考核考生思想品德、智力、身体素质的基础上,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程的成绩要量化2023年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综合质量评估也要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和考生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 重测方法
化学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生应按复试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3月31日,插班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4日至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时间地点安排
1.3月30日:
1.重考专业:有机化学,重考时间:8:30-12:00、13:00-18:00,重考地点:广井校区D区223室。
2、补考专业: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补考时间:8:30-12:00,13:00-18:00。补考地点:广井校区D区217教室。
2. 3月31日:
1、补考专业:分析化学一。补考时间:8:30-12:00,13:00-18:00。补考地点:广井校区D区223教室。
2.补考专业:分析化学Ⅱ,补考时间:8:30-12:00、13:00-18:00,补考地点:广井校区D区217教室
4. 复审
(一)复审要求
1.复试前,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业资格(学籍)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复试将全面考察考生往届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重考时需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其成绩将计入重考成绩。
4.同等学历考生复试。符合复试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须额外选修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其中笔试科目至少包括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考试时核查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6. 已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计划”、“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等项目并经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被普通高校录用、服完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三年内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已完成“选拔招收高校毕业生进村就业”项目并经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三年内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认真核实“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条件的候选人,将获得最高奖励。
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的人员,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审加分政策。
7. 如需进一步审核,考生可重新参加考试(包括笔试)。
(二)复审的主要方式
1. 测试
考试主要针对专业课程,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需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课程。
2.外语及专业课面试
具体要求:
(1)每位学生的重考时间(含外语)不得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组应当至少包括1名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人;
(三)各复试小组应当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像,留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考试难度、评分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审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实效性,复试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校特点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 外语重考
全面考查应聘人员的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2.专业课重考
(1)专业素质与能力:在校学习状况、成绩;综合考核应聘者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学科(专业)以外的实际工作表现;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性(遵守法律法规)、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礼貌、表达与礼仪等。
五、调整
1. 调整要求
1.申请插班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的入学要求,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审成绩须达到化学与环境学院确定的第一志愿专业B级区域复试控制线及转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含单科和总分);
4.申请转学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第一志愿专业代码与申请转学专业代码前4位原则上应一致。
5.申请人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题型的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但下列情况除外:
(1)已修读数学一(学科代码301)的考生可以转入数学二(学科代码302)或数学三(学科代码303);已修读数学二(学科代码302)的考生可以转入数学三(学科代码303);已修读自学数学(学科代码601-609)的考生可以转入自学数学专业,反之则不行。
注:未参加数学统考或自学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我校初试科目包含数学的专业。
(2) 已修读英语(一)(科目代码 201)的考生可以转修英语(二)(科目代码 204),反之则不行。
6、我院只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
7. 以化学与环境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申请转入学院内其他专业时,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络转学系统进行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二)调整程序
1.研究生招生网络调整系统开通后,申请调整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 )填写申请表。
2、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12小时)回复,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6. 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发[2003]3号)2023年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专业有特殊要求,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录取资格)。
七、入学条件
(一)对符合报名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并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重考成绩为各重考科目成绩之和,重考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对具有特殊学术特长或培养潜力突出的考生,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给予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结果,并向复试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案。
(五)通过全面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面试时与考生的沟通等方式,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情况,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附加课程成绩可以不计入重考成绩,但附加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