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聘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生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三类:
(一)普通招生(“申请—考核”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网校头条,学校将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力的硕士生。选拔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批准录取四个步骤。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我校普通招生将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
(2)硕博连读项目:是指招生单位从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攻读博士研究生,对修满规定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的研究生实行硕士研究生连读制的招生方式。
(3)直接录取博士:是指由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业推荐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获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录取方式。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二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即最迟在2024年9月15日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
(3)已获得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或学历资格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证明)。
(四)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核心人才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各校内招生单位原则上只招收报名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士点、特殊专业除外)。
(七)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留意当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须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
(八)攻读教育博士学位的考生请参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学校招生部门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华中师范大学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华中师范大学自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120年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含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建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科普教育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75个。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