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河北省保定教育考试院报名中心公告
2019年,我市共有4个研究生考试报名点,分别是:河北省保定市教育考试院(1306)(最大报考人数14400人)、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招生办公室(1320)(上限报名人数为2100人),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招生办公室(1321)(上限报名人数为2100人)。 河北省保定市清原区招生办公室(1323)(报名限额1650人)。
报名人数上限以已报名并缴费的有效信息为准。 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请考生按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按照本须知和河北省网上报名公告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每人160元) ) 在线的。
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考生类型(代码1306)
1、在广东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籍在保定市(含雄安新区、定州市,下同)往届学生;
3、非保定户籍并在我市工作的往届学生(企业职工)保定教育考试院,除持有保定市各级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外,还须8月份曾在我市工作过、2018年9月、2018年10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村干部、“三拥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特岗乡村医生须持有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工作证);
4、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2.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安排(代码1306)
(一)广东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项考试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在我校参加考试(单项考试考生可到我校参加考试)他们申请的机构)。 确认点将现场确认登记信息、采集指纹、拍照等。 具体事宜请查看学校通知、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
1.河北大学(含河北大学商学院)咨询热线:;
2.华北电力大学(含华北电力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咨询热线: 、网站:;
3、河北农业大学(含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学技术学院)咨询热线: ,确认地点:东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
4.中央司法警察学院咨询热线:,;
5.河北财经大学咨询热线:;
6、保定学院咨询电话: ,确认地点:理科楼二区102室;
7、中国地质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长城学院咨询热线: ,确认地点:长城学院行政楼一楼104室。
(2)其他非应届考生,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到保定学院理科楼二区102室(保定市七一东路)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指纹、现场照片等。 支持热线: .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在线注册号段
7日上午8:30-11:30——
7日下午14:00-17:00——
8日上午8:30-11:30——
8日下午14:00-17:00——
9日上午8:30-11:30——
9日下午14:00-17:00——
10日上午8:30-11:30——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检查的材料
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携带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号外,还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考生确认时须携带。 任何不完整的文件(材料)将不予确认。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以备查验;
2、往届在我市注册的学生须提交户口本、学历证明等;
3、非我市户籍但在我市工作的往届学员,须提交相关材料核实(除我市各级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2018年8月、9月核验,参加我市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10份或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村干部、“三拥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特岗村医,须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出具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
4、驻粤高校在读研究生报考,须提交研究生身份证、同意报考的培养单位介绍信等。
四、报名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由于我市主城区标准化电子考场可容纳人数有限,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名中心(1306)仅能接受14400名考生参加学习考试。 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到保定市满城区招生办公室(1320)、保定市徐水区招生办公室(1321)或保定市清苑区招生办公室(1323)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
4、为确保考生报名及拍照信息准确,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1日20:00至2018年11月13日8:00期间登录,并仔细核对自己的报名(含照片)信息。 如有问题,请于11月13日11:0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原现场确认点审核。未认真审核报名(含照片)信息或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信息者、填写不正确的信息,或者按照上述要求填写虚假信息都会影响考试。 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特别注意: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保定教育考试中心报名中心仅受理在保定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籍非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或工作单位在保定市。 若未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考试时的注意事项
1.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4日进行(开始时间为8点30分,截止时间由招生机构确定)单位,但不得超过14:30)。
2、请考生于2018年12月19日至24日登录并下载打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
3、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4日至24日期间,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均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面。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无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学习考试期间保定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将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监控和录像,考试结束后进行视频回放。 考试中心和考场将配备静音挂钟、手机信号屏蔽器、身份证阅读器、指纹阅读器、人脸识别系统。 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设备等高科技设备将用于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请候选人予以配合。
5、建议考生在考前随时登录“招聘网”查看国家、省及保定教育考试机构报名中心公告及保定教育考试机构官网相关考试通知。
提醒考生注意:
①自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将考试作弊纳入我国刑法。 对考试期间违反规定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及组织作弊、替他人考试、盗取试题等行为严肃处理。 、向他人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其他协助,伪造、变造、盗窃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也将触犯我国刑法。
②自2017年1月1日起,党员在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泄露试题、考场作弊、涂改试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