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交济司[2023]号)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注教发[2023]57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为规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招生招生工作,促进按照学校办学根据南明区实际,制定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质量教育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控制辍学、保障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提高全区教育质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推动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努力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就近入学的优质服务。公平和高质量的教育。
2、工作原理
以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为目标贵阳市教育信息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实施计划管理、网上统一报名、私人办事机构同步入场”实施计划管理。 “工作思路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英语作文网,我们坚持“两个要点、 “两个纳入”,积极推动仅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市农民工子女到就近有空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贫困家庭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优先考虑公立学校名额不足的情况,政府将继续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他们就读私立学校。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一入学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对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适龄儿童,应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不得擅自以家庭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在南明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南明区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2、符合相关政策的优护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随行人员子女(详见附件3)。
(三)招生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
继续依托“贵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招生。 区教育局将会同住建、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招生相关信息。
二、南明区户籍准入工作
(一)“家庭规模相同”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优先入学。 网上报名后,将在辖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统筹安排“散户”(即寄宿户、空置户、集体户、公有户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若户籍属于寄宿户、户籍户的,须按照规定返回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变更户籍信息,然后前往户口所在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 如果符合调整分配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学生将被安排到较近、有空位的学校就读。 户籍属于集体户、公有制户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并安排就近就近有空位的学校就读。
3.特殊群体招生工作
以促进全区融合教育发展为目标,符合入学条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可以申请就读。就近普通学校有空位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 南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且有中度以上智力发育障碍的,可凭户口簿、出生证明、残疾证明申请入读南明区启智学校; 适龄盲、聋、哑儿童、青少年可就读于贵阳市盲聋哑学校; 对需要专业照顾而无法上学的人员,采取居家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4.优护人员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省级人才卡、省级人才证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含F类)持有人子女、归侨子女、投资项目子女及其他符合优惠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流动儿童入学工作
流动儿童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安排就近就近有空位的公立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详见附件3)。
6.小学生全班交接工作
涉及整班转移的地区学校要按照我区义务教育统一入学时间,组织服务区内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无需就近入学。考试。
七、管理区域招生工作
具体安排由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与南明区教育局协商协调安排。
8.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对批准区域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统一管理,优先录取南明区户籍学生持有南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户籍或法定监护人。 根据需求,每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青少年可以选择填报该地区的1所私立学校。
对于报考人数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 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所有录取的学生将在注册学生中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 随机分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分配完成后,被录取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入学锁定。
未中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学生,将按照公办学校和非抽签民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录取。 失信人子女不得入读每学期学费超过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投资主体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协议、约定或者接受委托、购买服务并负责招生的,在招生期间应当按照原内容招收相关学生。协议、协议、委托、购买服务期间,不得选择学生。 民办九年制、十二年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注册条件的,可直接入读该校初中。 初中招生超额名额多于小学直接招生名额,必须遵循民办学校招生规定。 进行招生; 初中招生名额小于小学直接招生名额的,采用电脑随机分配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多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地区划分、报名时间、报名程序等信息,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不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禁组织选拔学生、转向“捏”招生,严禁学校设置“国际化”。院系”、“国际课程班”、“海外班”。 》等招收中国学生或为中国学生开设海外课程、使用海外教材;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民办学校调配师资在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育教学中,对政府通过协议、协议、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录取的学生实行区别对待。
区教育局会同区纪委监察委第六纪检监察组成立“南明区义务教育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派出纪检监察员到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全程监督,并开通监督电话:(区纪委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咨询热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对于违反“十严禁止”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违规学校或个人严肃处理。 公办学校违反规定招生的,将被取消今年公办学校评审资格。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实行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不得超额报名班级。 小学每班原则上45人,初中每班50人。
(四)依法落实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保证就学的法定职责,保持控制辍学、保证就学的政策不变、不降低标准、不降低力度,及时建立健全控制辍学、保证就学的工作记录。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失学的儿童、青少年。 “一生一守”,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大领导”责任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贵阳市教育信息网,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办学行为。 区教育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杜绝义务教育实施障碍的若干意见》,认真查处、严厉查处以“中国义务教育”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社会机构违法办学行为。学习班”、“读经班”和“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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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明区教育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2023年南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及流程
3.南明区教育局2022年本市农民工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原标题:南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