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通知》精神,今年主城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至主城区(丛台区、邯郸区、复兴区、济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初中。 现将济南新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生源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比例及分配原则
今年,济南新区初中将享受邯郸市一中、二中、三中、邯郸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312名学生招生名额。 . 邯郸市第四中学和邯郸区第一中学。 公立学校根据注册学生人数分配学生; 民办学校按照注册学生的一定比例分配学生。
2、分配条件
(一)分配到公办初中的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济南新区并在我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初中生;
2、在我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农民工子女;
3、2018年按照政策照顾军人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校,已连续三年在我校学习。
(二)分配到民办初中的学生邯郸四中分数线,必须在初中入学时被正式录取并注册为学生,并已连续学习三年。
(三)转学生、校外学生不得占用已分配的学生名额。
三、分配生分数控制 分配生录取分数控制在省示范性高中统一录取分数线50分(含)以内。
四、入学方式
1.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分配学生资格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分配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2、初中学校在确认学校分配生资格后,根据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分配生名单。 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学校下达的生源分配名额,在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内择优录取。 对一些无法达到招生学校招生指标的初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协调从高分向低分招生。
3. 分配学生的录取以填写的申请表为准。 候选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仔细、准确。 未填写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分配学生资格。
4、各学校在使用分配的学生名额时,如有雷同之处,建议一并报告。
5、对符合分数线的考生邯郸四中分数线,须对其资格进行一一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及家长。
六、初中学校应填写《省示范高中分配生申报表》(附件1)和《省示范高中分配生申请表》(附件2)网校头条,并由班主任签字。负责招生的主任和校长。 按省级示范高中单独填写分配学生名册,分配学生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表,电子文件提交地址:同一时间。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将相关招生政策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和家长; 要明确职责,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规范的分配学生公示制度。 确定的分配人选应当在显着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各学校要公布举报热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