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市属中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计〔2020〕13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关于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0年成立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统一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招生批次、统一时间完成网上申请。 市招生办公室和基础教育部门分批组织全市统一招生,录取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籍登记管理部门报到注册的依据。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报送的招生计划申请,按照普通职业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原则,市教育局对所有普通高中2020年招生计划申请进行了审核并确定了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25870人(其中承德双桥汇源中学招生计划待批1300人,丰宁辰溪中学800人,计划于2020年7月30日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生效),承德双桥汇源中学招生计划60人特殊教育高中。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2)。 该方案是各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籍登记的唯一依据网校头条,必须严格执行。
招收艺术、体育特长学生的高中,将学生人数单独列入招生计划,并单独设定志愿者代码。 高中可组织专业考试,并于7月30日前报送普通高中特殊人才专业考试成绩单(附件3),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并将电子版报送市招生办公室和基础教育部门。 按照规定的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报满计划招生人数。 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 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根据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绩,按顺序录取。 直至达到计划人数为止,注册后将进行专业测试。 阶级划分。
按照省级文件精神,给予每所高中学校5%的自主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制定。 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专业情况,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学校确认不进行自主招生并在全市统一招生期间提出放弃自主招生申请的,自主招生指标可转为统一招生指标,纳入统一招生。 经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一招生待遇。 无需填写中考申请表,不再进入统一招生流程。 独立招生学校不得重新录取或者转录已被市统一录取的考生。 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如发现自主招生名单中含有已被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 其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未按时提交自主招生名单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我市辖区内公办高中招收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 民办高中除上述范围外还可招收省内其他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高)、高新区一中、应城一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重点关注所在县; 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有艺术才华的学生300人。 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60名;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县(市、区)招收学生;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及省内其他地区招生。 全市升学率控制在40%以内。 具体招生范围和学生人数按照2020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
4、优质高中生配置指标方法
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优质高中目标生向初中分配的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80%。 2020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高中(不含承德八中、河北孟中学)要按招生计划总额的80%向初中分配指标。 其他公办高中由县(市、区)确定。 分配方案根据县(市、区)各初中报考学生人数制定,适当偏向薄弱学校,按比例分配给初中学校(全县非薄弱初中可由多所学校联合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线,根据初中学生分配方案进行分校招生。 部分初中基线以上生源不足的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录取最高可扣30分; 如果降分后录取仍不理想,则该指标将上调。 增加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录取的自愿考生,按最高分录取。 直到录取名额低、录取名额满为止。 各县(市、区)须于7月10日前向初中和社会公布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分配学生统计表(附5),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用于归档。
五、志愿者申请表填写时间及方式
2020年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继续填写申请表。 时间为8月1日9:30至8月4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各学校要组织考生自愿报名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 候选人必须自行填写申请表。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更换、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写申请表。
普通高中志愿者分为两批:
第一批:承德市第一中学、承德市第二中学、存瑞中学、高新区第一中学(区内招生)、承德县第一中学、宽城县第一中学围场县第一中学、兴隆县第一中学、平泉市第一中学、滦平县第一中学、丰宁县第一中学、围场县第一中学、围场双滦实验中学汇源中学(私立)。
第二批:河北孟中学、承德市第八中学、双滦实验中学(特殊生)、隆化县第一中学、高新区第一中学(校外招生)、应城一中中学、 承德县六沟中学、 丰宁实验中学 中学、 程石中学(民办)、 滦平文茂高级中学(民办)、 丰宁富环学校(民办)、 承德双桥汇源中学(民办)、 丰宁辰溪高中(私立)。
每批次候选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 普通高中招生根据考生意愿,分批录取。 候选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特别小心。 按照申请顺序,一旦被上一批学校录取,将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招收市外民办高中学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招生,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招生。 考生填写本市高中申请表并被录取后,在本市外高中就读的,不会转入其他高中。 若考生无法注册成为学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生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者、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依据为:(一)全省初中毕业生统考五科成绩(满分600分);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高中要求B级及以上(含B级),其他高中学校要求C级及以上(含C级); (三)各类优待考生升入普通高中加分如下: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英雄子女、警察子女因公牺牲的军官,给予20分护理分; 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候选人;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青少年、侨眷子女; 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 一级对四级残疾人子女的警察,给予10分关照; ③ 分散少数民族考生,关爱加5分。 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护理条件的考生只会选择其中最高的一项,护理分数不会累积。
七、招生管理办法
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对于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可根据申请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全市所有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分两批进行,即第一批和第二批。 入学时间为8月6日至10日。 每批次招生结束后,未录取的考生将参加下一批招生。
特殊类型招生。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严格控制规模,完善科学、公开、公平的评选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海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分头计划。 录取分数线应符合同批次学校的录取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 各地要落实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动地参加中考的政策,保障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八、招生推广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初中要充分履行公示告知义务,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告知。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时公开,让每位考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 市教育局统一印发《承德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通知样本》(附件6)。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应于7月5日前将《通知》分发给每位中考考生,并由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副校长签字后招生负责人须于7月15日前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存档备查。
九、学生报到及新生学籍登记管理
学生报到。参加中考并被心仪学校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视为放弃入学机会。 不允许进入任何其他普通高中。
注册为学生。 学生按要求报到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须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后2020年8月22日前备案。审核通过后,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学校负责录入录取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 各高中应于9月1日前完成学生注册网上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学籍管理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和电子档案传输。
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制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生源分配、加分政策、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纳入校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对照教育部“十不准”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招生行为。 对发现并查实的违法招生行为,按照事前停学、事中纠正、事后处罚、最终问责的违规查处程序及时处理并通报。 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学年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按照规定和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