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通知》(皖教育[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 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
2. 招聘计划
经批准,合肥市直属学校2024年新增教师招聘岗位共107个。招聘岗位计划信息将于3月26日起在合肥教育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退役军人持退休证;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申请的职位;
5.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本公告所称“年龄要求”,如“30岁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同理),对退役军人年龄要求相应放宽2岁。
(三)任职条件要求中的“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考生不得凭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辅修专业等报考。 毕业证书上专业后的括号只能表示涉及所学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报考括号外专业名称对应的职位。
应聘人员须严格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出现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等情形,培养机构可提供该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及要求中的“本科及以上”是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及以上”是指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岗位需要学历的,学历与专业必须一致。
香港、澳门高校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上述人员还须符合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生。即2024年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2024年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研究生不得凭原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报考;
3.现役军人;
4.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被记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记入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5.因犯罪受到处分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审查的人员,目前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准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人员入职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合肥市第三中学,不得报考该职位。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招聘岗位资格要求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视情况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取消录用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日8时至2024年4月8日16时,截止报名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应聘人员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审查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后,于4月9日11时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4月9日16时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已报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要求,可申请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11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比例不足被取消岗位,未申请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可退还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支付后,可于4月24日8:00至4月27日18:00期间,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合肥市第三中学,“综合教育知识”。
2.笔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所有考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举行。如城市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要,则改为在县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举行。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详见《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考笔试大纲》)
4.属于“基层服务工程”申请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应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持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15楼书吧(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电话:-,)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者,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笔试综合成绩2分。
5. 预计结果将于5月15日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公布。每门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由60%的“学科专业知识”和40%的“教育综合知识”组成。笔试综合分数(含加分)最低分设定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的考生,或有一门科目无成绩的考生,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笔试综合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相应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轮的考生名单。如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的考生。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综合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所有分数相同的考生进入下一轮。
3.心理测评与资格审查
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心理测评,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2、资格审查对象为拟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各科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小于或等于5个的应聘人员按3:1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大于5个的应聘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多个应聘人员分数相同,则全部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文件)及其他材料、报名资格审核表。
(1)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校头条,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对2024年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学业水平、毕业时间,并注明“2024年毕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待颁发毕业证书”字样,以及申请人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持有香港、澳门高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可证明;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4)属于“基层服务工程”人员,还须提供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明原件;省教育厅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服务证明原件;全国“三帮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三帮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证明原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大学生西部地区志愿服务服务证明及考核表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登记的证明。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所需文件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出现空缺,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相等人数递补,相等人数的应聘人员再递补一次。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相同分数进入面试阶段。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考核形式进行,包括教案设计、教学(无学生授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平均成绩。
5. 结果综合
考生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并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相结合,按4: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每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市教育局将根据招考计划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胜出者,如再次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胜出者,如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成绩确定胜出者。
(六)体检及调查
体检检查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保函〔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保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应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充分了解掌握被考察人员政治思想、品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回避报考情形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被考察人员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考察环节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出现空缺,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确定胜出者;再次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确定胜出者;仍相同时,以笔试综合成绩中的专业成绩确定胜出者;仍相同时,另行组织补考),等额递补一次,统一发布补录公告后,不再补录。
(七)宣传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如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岗位或被举报存在问题且有证据证明影响聘用,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填补。
(八)合同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提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将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用单位必须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项
(一)有关招生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阅、复核。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用人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应聘人员报名时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为每科45元,面试费用为每人80元,如无特殊原因,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恕不退费。
(五)等待体检的孕产妇应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书面补考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考。
六、咨询监督
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
合肥一中:0551-、0551-
合肥二中:0551-
合肥三中:0551-
合肥四中:0551-
合肥五中:0551-
合肥六中:0551-
合肥七中:0551——1314
合肥八中:0551-
合肥九中:0551-
合肥市第十中学:0551-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0551-
合肥市第168中学:0551-
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0551-
合肥第七十五中学:0551-
纪律监察:合肥市纪委监察部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
报名系统:(02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放。
七、本公告解释权由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附件1:2024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zip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3 月 26 日
原标题:2024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合肥市教育局(原文链接M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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