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普通高中都面向全市招收学生。
二、招生类别
(1)慈溪中学招生分为自主招生、统招、分配生三个类别,分配生比例为慈溪中学招生计划的60%,相应特殊学生纳入统招学生录取。
(二)其他普通高中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其中横河中学、周巷中学、龙山中学特殊班学生作为第一批录取;其他普通高中(慈溪中学除外)特殊才能学生作为第一志愿作为第二批录取。
3. 录取顺序(批次)
第一批提前入学:慈溪中学
提前第二批:学前教育(五年制)
首批志愿录取:每所普通公立高中首批为单志愿录取;私立高中实行自主招生、主动录取。
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各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对第一批录取后剩余的学生进行第二批录取。
4. 志愿者申请
1. 早期志愿者和首批志愿者
今年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均由考生网上填报方式录取,考生于6月20日(8:00-20:00)在“慈溪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慈溪中考分数线,每位考生在第一批只能报考一所普通高中,考生于6月21日(8:00-12:00)到报名点学校签字确认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
报考慈溪中学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填写《慈溪中学特长生申请表》,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资格。
横河中学、周巷中学、龙山中学特色班招生计划分开,报考横河中学、周巷中学、龙山中学特色班的考生须在填写中考报名表时填写首批报考学校,并在《特色班报考表》中再次确认报考,否则视为放弃特色班报考资格。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提前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志愿者
今年,第二批高中报名仍将并行报考。中考成绩公布后慈溪中考分数线,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办将公布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于6月28日(8:00-20:00)在“慈溪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完成第二批高中报名(并行报考)、市内中职、市外中职跨区报考。考生于6月29日(8:00-12:00)到报名点学校对第二批报名表进行签字确认。已在第一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递交慈溪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二批考生报名。第二批高中、市内中职、市外中职跨区报考不得同时递交。
报考普通高中(慈溪中学除外)资优生的考生,须在第二批次(平行选择)的A选择中填写学校,并在“资优生赠与”栏中同时填写学校,否则视为放弃资优生资格。
考生可填写6份普通高中(包括私立高中)平行申请表,按A至F顺序填写6份普通高中申请表。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填写是否接受调整。按申请录取后,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如接受调整,将获得另一次录取机会,并调整到一些招生人数不足的学校;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如不接受调整,将被视为放弃进入普通高中的机会。学校将与考生私下签订协议,申请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注册高中。
五、招生原则
各类高中招生时,均以考生综合素质测评为录取前提,考生考核成绩需达到省重点普通高中(慈溪中学)1A3B以上,考生考核成绩需达到其他普通高中4B以上。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的学生(肢体残疾等特殊学生除外)原则上不予进入普通高中学习。
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应注意,报考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能力,民办高中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并报经市物价部门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各民办高中第一批招生时,市教育局中考办公室将提供该校报名考生资料库,学校根据报名录取比例自行制定录取标准。
(2)公立高中第一批招生时,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申报的招生比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各普通高中实行平行选择录取,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总分(含加分)和志愿排序原则录取。今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录取后剩余的学生,一律采用平行选择归档方式录取。“平行选择”的归档原则是“先分数,从选择”。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体现“先分数”原则;再按排序,按照考生所填“平行选择”的顺序,从A校到F校逐一归档,体现“从选择”原则。
(四)如总成绩相同,则按排序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先比数学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则比数学和语文总成绩网校哪个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和语文总成绩相同,则比数学、语文和英语总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语文和英语总成绩相同,则比数学、语文、英语和理科总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语文、英语和理科总成绩相同,则比数学、语文、英语、理科和社会科学总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直至额满。
(五)2023年招生,慈溪中学分配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60%,各初中分配生名额按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学生数平均分配:
市教育局中考办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当初中生无一人达到慈溪中学最低分配控制线时,各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在低于最低分配控制线10分以内选拔录取1名学生。如出现分数并列的,按第(四)条规定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录取顺序录取”。分配名额不足时,剩余名额纳入慈溪中学第二次统招计划。
初中学校在保送慈溪中学学生过程中,要严格政策、坚持原则,杜绝作弊现象,做好公开透明工作。
(六)普通高中特殊人才录取办法按照《慈溪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慈教[2023]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由于录取时间不同,凡被第一批志愿录取且同时被早期批次学前教育专业或中职应用型本科综合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录取的考生,须被第一批录取学校无条件拒绝录取;凡被中职应用型本科综合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录取后放弃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七、招生规定
(一)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网上报名必须规范、审慎填写。学校要引导学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强迫学生填写或接管报名,报名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决定。考生网上报名后,学校必须将打印件交学生核对、签字并留存。
(2)经市教育局中考办批准入学的考生,不得转学,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私自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高中入学。
(三)经市教育局中考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其考生档案将作为今后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普通高中须妥善保管。普通高中不得随意录取不属于本校志愿类别的考生或接受没有考生档案的考生,也不得拒绝接受经市教育局中考办统一录取的考生。
(四)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严肃高中招生纪律的紧急通知》(慈教办[2005]2号)的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发布虚假、毁损性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及各类招生信息;严禁在招生时向考生或家长作出虚假承诺;严禁在招生时以各种名义向有关学校或教师支付劳务费、奖金等。
(五)要保持招生计划严肃性,杜绝乱招生、乱收费现象。各普通高中未经市教育局中考办批准,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的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一致。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收无学籍学生的学校,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自律教育。各学校(单位)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招生纪律、防范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慈教计[2004]1号)的规定,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将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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