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示:以下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千万不要错过哦~
通知
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举行。为组织好考试工作网校头条,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 时间安排
1.本学期所有课程将于2017年12月27日结束。
2.专业课程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3.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见附表),考场及监考人员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大学外语考试考场由公共英语教研室、东方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统一安排,各学院派相应教师监考。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立即将试卷送至指定地点,由开设该课程的教学单位做好试卷接收工作。
4、专业课、公共必修课(提交AB试卷)印制粘贴的试卷应于12月1日前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制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考试事务中心(文件版、电子版)。提交试卷时请注明一门学科分几个考场,一个考场印制多少张试卷,印刷厂按考场封存复印件,并写明交送试卷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各学院(系)应做好印刷厂收到试卷的登记工作,如有试卷遗失,应追究相关人员教学事故责任。
5、公选课考试采用过程考核方式,定期考核成绩占50%,学期末进行期末考试,占50%。教务处统一印制答题纸或纸质书,由负责老师亲自到考务科(行知楼839室)领取。
6.本学期期末未修满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学分的学生,可在下学期第一周进行补考。专业课补考由学院组织,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公共必修课补考由教务处组织,时间为2018年3月3日至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可在教务平台上打印。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请提前做好返校补考准备。
二、考试要求
1.本次考试各环节应严格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查评估要求。
2. 试题设置应慎重,难度、题量应符合考试大纲要求,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A、B卷的题型、难度、题量应一致。
领取试卷时请勿将答案及评分标准收回,评分标准考前由任课教师妥善保管,考后教科处将按评定要求将试卷及评分标准装订归档。
3、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院(系)所有有题库的科目均使用题库,试卷原件打印后归各院(系)留存。
4.每门科目考试必须打印座位卡,登录教务平台数据中心打印。按顺序粘贴座位号哈师大教务平台数据中心,学生在与号码相符的座位上参加考试。课程单位负责打印、发放座位卡。如未按要求粘贴座位号,导致试卷装订杂乱哈师大教务平台数据中心,第一次将对监考老师进行警告,第二次将对监考老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5、为期末考试期间合理利用教室,考试时间统一规定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各单位也可在不与学校统一考试冲突的情况下科学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6.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采取网上录入方式,请各位同学登录教务平台,认真录入各项内容,无误后提交。将考试安排打印报告于2017年12月20日前送至考试事务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学生。
7.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应避开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和地点,避免课堂冲突。
8.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无法证明身份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9.各学院要严格落实考试签到制度,完善考试流程。
10、各学院要规范考场管理,监考老师要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将手机放入书包内,书包应放在课桌上或门前窗台上,座位上只允许携带证书、笔和试卷。
11、加强监考人员纪律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考试人数、试卷数量、签到人数,三者必须一致,试卷不得丢失。如有试卷丢失,按教学事故处理。
12、必须认真清洁考场。
13、学校规定,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记入信用档案,两次违反考试纪律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考试纪律,搞好考风考纪。如发现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并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考试纪律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