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区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培训学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训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36号)精神湖南招生信息港,为切实做好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专岗定向培训面向全国高考报名学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计划招收本科生255人、专科生220人。各培训机构及相关县市区定向培训招生计划附后。
二、培训学校、专业及模式
本科专业有2个,湖南农业大学的农学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湖南文理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农学专业。
学院现有5个专业。其中: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园艺技术专业、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设有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畜牧兽医专业;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兽医学专业。
按照三年制专科、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学生最后一学期返回家乡,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配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基层农业技术员特设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拥有招生计划所在地县(市)户籍(户籍证明办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
3.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通过体检;
5.热衷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毕业后自愿报考、服从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地县、市、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录取程序
(一)信息确认。考生在“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上查询自身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填写的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本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考生须于2023年6月16日前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变更。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如因考生填写的户籍信息有误或户籍迁出原县(市、区),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填写报名表、无法正常录取或无法签订协议,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填写申请表。考生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时间、方式,在本专科提前录取相应申请栏填写相应院校申请表。
(三)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申请表后,应从报名网下载《湖南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根据协议中需要“乙方”签署的内容预签署协议(一式六份)。预签署的协议应于本、专科提前批填报申请表截止后的第三天17:00前送达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预签协议截止后5日内,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将预签《协议》候选人名单报所在地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应将各县市区预签《协议》候选人名单电子文档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报送立项与录取。基层农业技术专项岗位录取按培养层次参照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以考生户籍所在地、县为单位进行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已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各培训学校。各培训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预签协议,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排序,按学科、县、市、学校、专业,从高分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培训学校确定并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首次录取后若人数不足,将组织征集志愿(需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交接手续)。录取完成后,招生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告知招生计划所属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将录取名单告知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函件中通知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签署工作,并于9月15日前送达相关招生学校。
(五)评审与复审。培训学校应在新生入学后组织体检,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对培训学生的评审。评审合格的,培训学校应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评审不合格的,不予取得相应资格,并按照国家招生、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评审结束后,培训学校应将协议书送达协议各方,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市、州、县、区、区有关部门、培训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市、州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县、区、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协调配合,做好考生户籍信息核实、岗位测算等工作。培训学校要精心组织学生开展入学体检网校头条,严格复试。要注重过程管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和时间节点湖南招生信息港,保质保量完成定向培养招聘相关工作,确保招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