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2023江苏省职称英语,上海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健康委,省有关单位:
依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告》(苏职称〔2023〕29号)和卫生职称考试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度全国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以下简称考评)定于2023年7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2日(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对象
(一)考评对象
1.符合《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拟于2023年度报送评审卫生初级职称的人员。
2.2022年卫生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1.受党委政府委派或单位经理部委安排,考评之日正在出席省外对口增援、东西部协作等援助任务,且任务时间1年以上的,拟于2023年报送卫生初级职称的人员。
2.已确定为援藏医疗队(含援藏公共卫生项目)预备球员且2023年执行援藏任务、正在援藏或完成援藏任务归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3年报送卫生初级职称的人员。
3.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逐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医护人员人才人事激励举措的通告》(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经过有关部委认定的灾情防范一线医护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评之日正在因公出国人员。
2.考评之日正在出席省外对口增援、东西部协作等援助任务,且任务时间超过1年的,拟于2023年报送卫生初级职称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2023年考评合格成绩可作为报送2023、2024、2025年度省卫生初级职称的根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评范围:考评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有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评大纲和指导教材。
(二)考评专业:共110个,参看《省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专业一览表》(附件1)。
考评专业原则上应与报送专业一致,报送诊所传染、营养技术、社区卫生相关专业应另选专业考取,参看《省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另选专业对照表》(附件2)。
(三)考评方式:选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方式。题量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评时间为2个小时。考生可登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卫生初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和委人才服务中心在当地成立考场。
五、组织推行
考评命题、组卷和监考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当;考评报考、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等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委和各有关单位人事部委负责;考务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测等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要求
1.报考:报名人员可登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复印《江苏省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报考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3江苏省职称英语,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考时间为5月6日—5月16日。
2.报名人员网上报考完成后至5月18日,递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地点完成报考资格确认工作,详细确认时间由各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确认报考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分证(或军人证)(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
(3)文凭(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辞呈或聘文(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
(5)报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递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
(6)报送社区卫生初级职称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递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委或档案储存单位初审达成意见并加盖私章。
3.各设区市报名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5月25日,全国报名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6月1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2日-7日登陆报考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舍弃报考。
各考点编排考场截至时间为6月16日。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6月26日起登陆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
(二)相关新政要求
1.报名人员的阅历(任职期限)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文凭(学位)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考取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型相一致。与报送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型不一致的考评成绩,不作为报送评审的成绩根据。
3.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医护人员相关倾斜新政仅限晋升高中级职称时享受一次。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要根据通告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评报考、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等工作,并做好新政解释宣传,如有问题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1:省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专业一览表.docx
附件2:省卫生初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评另选专业对照表.docx
附件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docx
湖北省卫生健康执委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