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新增建设学科认定程序和条件。新一轮建设坚持首轮选调原则与条件双一流名单2023初公示,仍以认定方法对建设范围提出咨询建议。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还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众。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明显,突出建优促强。三是整体达标。在增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品质的基本门坎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类高中排行、论文指标等挂钩。
二、关于“双一流”建设动态调整。《统筹推动世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施行方法(暂行)》要求推行动态调整模式,公开警示是其中重要内容。从首轮建设的实效来看,所有建设大学都取得了显著建设进展,整体上实现了阶段性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并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成因,建设实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为激励督促,也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还要给与很多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经“双一流”建设学者执委会严苛评议,某些被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按要求结合学院定位、首轮建设实效和学科特色优势做出调整,原学科撤消。警示学科和调整后的学科双一流名单2023初公示,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大学及建设学科名单(含公开警示和调整的学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