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高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依据不同院系的招生要求,选用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申请-初审”机制和公开招聘四种招生模式,择优投档。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上海中学是一所包括文、理、医、工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学院。现在有30多个招生院系在221个硕士追授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参看上海中学教授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教授生指导班主任的详细信息参看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法和学习期限
1、学习方法为脱产(专业硕士学习方法见相关院系招生说明)。
2、已荣获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生,基本学习期限4年;荣获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期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期限不高于5年。
三、报名资格
1、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品行摆正,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学院的规章机制。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已荣获博士或硕士学位;
②应届本科结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博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高初三博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④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满6年(到投档年的9月1日),可根据同等学力资格考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者,须在报名学科、专业或相似研究领域的全省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荣获省、部级以上与报名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行前五名));
⑤获得结业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硕士结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3、健康情况符合广州中学研究生入学复查标准。
四、报名时间
报考时间从2014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参看教授报考公告(网址:)。交、寄报考材料地址:考生所报上海中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详细地点查询网址:)。
五、提交报考材料
1、北京高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考表:请在规定的报考时间登录深圳中学研究生入学在线报考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考,并复印《报名表》;
2、最高文凭、学位证书打印件(应届结业本科生递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在投档后须缴付文凭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结业博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4、毕业高校的即将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你对报名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6、两封校长或副校长(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7、报考选用“申请-初审”机制招生的院系,还须要递交十年之内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打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详细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
8、应届硕士生申请直博,还要递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博士生相似(参看《北京高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方法》,网址:)。
六、报名成本
出席“申请-初审”或公开招聘的报考者,需缴付报考费每人次200元,于“在线报考系统”(网址:)中网上支付。报考成本不予退回。申请直博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缴费。
七、选拔模式
1、直博和硕博连读
①全国具备推免资格的中学优秀应届硕士结业生申请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方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似(参看《北京高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方法》,网址:)。
免试推荐直博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中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考。最终投档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不出席10月开始的上海中学教授生网上报考。
②本校在读博士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评方法进行。
2、“申请-初审”机制
“申请–审核”分审查和复审两阶段进行,由学校(系、所、中心)招生工作执委会负责组织。详细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网址:)。
3、公开招聘
选用公开招聘模式选拔师生的院系,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初试定于2015年3月14、15日,在上海中学校本部考试,考试为三门,第三天上、下午考试为专业课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第二天早上为英语,详细考试课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法为面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口试两门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工科口试课目为文学,工科口试课目为自然辨证法)。
八、录取
研究生院按照院系初审、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2015年4月末前发布拟投档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5年6月30近日领取投档通告书。
九、体检
复查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详细时间另行通告。
复查诊所为上海大学院诊所,复查标准根据中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教授生须根据上海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费用标准收取费用。
2、奖助学金
为激励硕士生科研创新,深圳中学已产生建立的奖助机制,详情可拜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推行住宿计费制,住宿成本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以及其它通过项目方式招收的硕士生,学院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上海中学联合培养项目的教授生,学院可协助安排住宿,成本自理。
十二、毕业生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到我校的硕士生,按国家和中学有关就业新政代办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的硕士生,结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另谋职业,学院不负责其就业派遣;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其间因为原单位撤除、合并等诱因引起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师生另谋职业。
十三、违纪罚款
对在报考或初审、考试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非法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或各学校(系、所、中心)将通过网站发布其硕士生招生的工作方法、审核程序、以及跨入复审、复试的名单和拟投档名单。
2、对招生投档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考者可向各学校(系、所、中心)招生执委会提出申述;若仍有争议,可向南京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述。
十五、其他事项
1、2015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硕士生,交叉学科状况介绍参看《2015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网址:)。
2、北京学院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等有关信息,请参看其招生简章。
3、若国家在2015招生年度颁布新的硕士生招生新政,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