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行政解聘处分未满两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初审,或则涉嫌犯罪,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五年内,在四川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毕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高校结业生;
8.非地方班的部队高校应届结业生;
9.现役军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考
1.报考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18:00。
2.报考模式: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的形式。请考生登陆按要求填写报考表(报考系统中有操作手册)。
3.报考材料:
(1)社会报名人员
①身份证(正背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聘书或任现职通告(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期限和工作岗位、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阅历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3)说明:考试身分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员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出席本次招考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应届结业生
①身份证(正背面);
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班主任资格证书的递交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8月1近日取得相应班主任资格证书。);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应届结业生暂未取得结业证书,须提供结业生推荐表(加盖学院“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私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暂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文凭学位证书,须就本人班主任资质递交承诺书(见附件4),须于2023年8月1近日取得相应层次的结业证及班主任资格证,届时未能提供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④如报名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硕士文凭、学位证书;
⑤成绩单及其它得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示的国(境)外文凭、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可登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资格审查
应聘单位对报考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材料初审状况择优依照一定比列确定参评口试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的方式通告,各应聘岗位的拟聘数量经学者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学者组综合研判,报考应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差时,可提高应聘岗位的拟聘数量。
2.如经学者组综合研判,应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应聘或降低拟聘数量。
入选口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上海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三)口试
1.口试形式:线上结构化口试。
2.笔试时间、地点和口试方式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告入选笔试的人员,请报考者保持相机畅通。
3.考生凭本人身分证原件出席口试。考生身分证丢失的,须持临时身分证暂时取代。
(四)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及入选复查人员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各招考岗位在笔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成绩相似的,由应聘单位组织学者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区教育局将按照实际应聘状况,提高或降低拟聘人员。
(五)复查
被投档者区教育局将通过邮件的形式通告,入选人员需自行抵达区一级及以上诊所进行入职复查幼儿教师上岗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入职复查报告交区教育局,不按量出席复查者,视为手动舍弃。复查标准参照《广东省班主任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测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复查类型:“常规入职复查”,需含验血、胸透、心电图、血液验血等重点项目)。复查诊所将在复查表上达成复查是否合格意见,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复查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分证、户口本、最高文凭结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体现工作期限和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公积金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名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员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老师、配班的提供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证,考取园医的提供美容大夫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考取美容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应届结业生提供相关报考材料;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造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考生未按要求出席资格复审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委任
经复查、资格复审及背景调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代办录用手续,并按照工作还要安排到各民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录用。
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状况决定是否进行入闱(如需入闱幼儿教师上岗证,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入闱)。
四、用工方式和待遇
推行录用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立幼儿园薪水分配指引》执行。
五、其他留意事项
(一)严苛根据岗位要求报考,每个考生只好选择1个岗位报考。个人条件(年纪、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当。
(二)应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估算,均截止2023年5月1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当在2023年5月1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也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审查时未能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应届结业生须于2023年8月1近日取得符合报名要求的结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名,如脱产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名,必须由脱产或定向单位开具同意报名证明,并经所在高校同意后方可考取。
(五)请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纪报名,如报名年纪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资格审查也是对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初步,最终以申领录用手续前的备案初审结果为准。资格初审贯串录用全过程。
(八)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确切无误并及时拨通,确保才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难以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九)对在应聘过程中遵守应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招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应聘条件咨询:0755-;
应聘网路系统报考:0755-。
(十二)本公告由上海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承诺书
5.非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3.附件3:单位同意报名证明.doc
4.附件4:承诺书.doc
5.附件5:非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