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安装工程师,是指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
国家对造价安装工程师推行准入类职业资格体制,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凡从事安装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在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工作岗位搭载造价安装工程师。造价安装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
第一条、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推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机制。
第二条、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课目和专业课目。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课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基础课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货运部、水利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制定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课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专业课目命审题工作造价工程师考试难度,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课目和考试大纲,组织推行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确定考试合格标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货运部、水利部对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作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装工程造价专业学院本科文凭(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货运、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学院本科文凭(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安装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管农学、经济学门类中学专科文凭或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工学、管农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或则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工学、管农学、经济学门类教授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第六条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造价工程师考试难度,由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总监部委,颁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货运部、水利部份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
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