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13日电(记者涂铭、李京华)记者13日据悉,受到关注的上海“长安街本田事故案”已一审判处英菲尼迪撞车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庭做出维持二审裁定的一审判决。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被告人陈家喝酒后超载驾驶奥迪牌汽车,在广州市东城区东引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南街建阳里路口时,遵守交通讯号管制,从上面直接撞上前方等待放行的一辆福特牌中型货车,随后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汽车左上臂。随后,陈家弃车逃匿。车祸导致雪铁龙司机陈某及其6岁儿子死亡,陈某的儿子受伤,另有一位69岁奶奶所以车祸重伤。
上海市第二高级人民法庭于去年5月20日对此案做出二审裁定英菲尼迪撞车案,认定肇事车主陈家犯有以危险方式害处公共安全罪,判刑其无期判刑,抹杀政治权力终生;赔款附送刑事仲裁上诉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余元。
法庭二审判处后,陈家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