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7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会计之星成绩查询会计之星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护照申领资格审查。
1、本人身分证;
2、毕业证
注:高级考生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2017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高级考生需加盖工作单位私章(高级考生现单位与报考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开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私章)。
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19日
地点:会计大楼(水东关街东口)六层
咨询电话:
前二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打印件,第三项提供原件。丢失报考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大同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领资格审核手续。
请考生注意: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
附件:
1、
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中级).xls
2、
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高级).xls
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中级).xls
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高级).xls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