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工作早已结束。假如你准备下月报名重庆大学自主招生,建议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上海学院为教育部批准举办自主选拔投档变革试点工作的校区之一。依据教育部2010年关于普通院校自主选拔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学继续举办自主选拔工作。招生计划为:380名,施行办法如下:
第一条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可向我校递交申请:
第一类:学校推荐
1、在各市级重点(或示范性)学校,由学校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文理科年级综合排行前20%(每年各市(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的中学生,原则上各所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0名。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市级优秀中学生或优干称号且年级综合排行达到(文、理科)前30%者。
第二类:中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获得全省青少年奥林匹克大赛(数、理、化、生物、信息学)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二个学科市级三等奖得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获各类专利、科技发明,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3、高中阶段在文学和英语方面有突出成绩并可提供相应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出席《高校招生》杂志社召开的“全国创新英文习作比赛”的优胜者;出席《课堂内外》杂志社承办的“全国中小中学生创新习作比赛”的特等奖或银奖的获得者;
第二条、申请程序
1、网上报考: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入我校招生网站完成报考申请手续(报考时间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止(网站地址:步入上海学院网上报考系统(包括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进行报考。
2、须递交的书面材料(材料不全不予报考):
A.在网上报考系统中完成报考手续并复印(必须用报考系统的复印功能复印)“重庆学院二0一0年自主选拔投档申请表”,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私章。
B.由学校开具的本人小学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行证明(加盖学校私章)。
C.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征、志趣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由本校主任或教师、任课班主任亲笔推荐信(含联系电话)。
D.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打印件(原件考试时验证)。
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到中学(确保资料在一周内前往中学)
寄送地址:西安市北碚区沙正街174号上海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请标明"自主招生报考材料"),寄送材料有效时间12月15近日(以明信片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交纳。
3、申请是否批准可在报考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初审通过的中学生请按要求作好考前打算工作;有关自主选拔的相关事宜均通过本网站发布通知,敬请考生勿必及时查看!
第三条、选拔程序
1、重庆学院自主选拔工作在中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举办工作。中学创立自主选拔考评专家组,负责自主选拔考评及笔试工作。
2、资格审查:中学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立刻进行资格审查重庆大学自主招生,审查结果即时在网上报考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勿必及时查看。
3、考试时间:原定考试时间按上级要求改为四月中旬至元旦前(具体时间新年后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重少将内、四川重庆、河南新乡中学、湖北宜昌鞍钢中学,考生报考时可依照情
况自行选择考点,一旦选取将不再修改。
4、考核内容: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面试时间:每科90分钟
面试课目:综合能力测试、理科:日语、数学、物理工科:日语、语文、历史
笔试总发包括:报考材料评审、面试笔答题、面试
凡考取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出席徒手画测试。凡徒手画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以自主招生形式投档到上述三个专业。
5、结果公示: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拟录对象者,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时间7天)以及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合格中学生。合格中学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第四条、录取原则
凡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1、须于2010年6月30近日在我校网上报考系统“补填中考信息”功能中完成投档所需数据的补填工作(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序志愿补报上海学院、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塞满5个有效专业志愿)。未按量补报者将视为手动舍弃我校自主选拔投档资格。
2、2010年的普通中考成绩不得高于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
3、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序志愿)补报上海学院;专业志愿必须补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中考补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报考系统中补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4、优惠新政
第一类、获得优秀等级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即可投档,且满足考生补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我校2010年推行根据自主招生成绩提早预录专业形式。(徒手画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以自主招生形式投档到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第二类、获得合格等级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我校将参考其补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时的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第五条、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依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投档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自主招生选拔投档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施行过程的公正公平。
3、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觉有弄虚造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证立刻取消其入围资格和学校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新政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上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本施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