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注: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图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一、全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所需材料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注册审核机关)或则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审核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审核机关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该递交下述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护照和身分护照打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协议打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该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该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打印件。
2、全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流程步骤
步骤一: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办事大厅】——标准定额司——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步骤二:表格下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步骤三: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陆”框,点击“获取密码”(早已取得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步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分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步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语字母);选择注册机构(广东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电邮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然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录申请早已完成。建议复印该窗口信息,存留密码,备查。
注意:步骤流程和注意事项系统中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然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步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温情提示: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步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步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儿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次序。点击“我晓得啦,我要马上步入”按钮,步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两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步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儿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然后,点击页面顶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如发觉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广东省建设厅政务代办中心联系,提供相关更改根据,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改。
※“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一栏是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储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
※“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私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授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式”。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到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相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协议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而,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相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图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护照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大于100K。
5、点击两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步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更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更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两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步入“近三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三年本人完成,网上补报起码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期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补报的内容、起止日期所有项目须要吻合且一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并符合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