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21: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将停机进行机房搬迁。
全国各办税服务场所和自助办税(交费)渠道
暂停办理业务。
暂停办理业务
暂停办理业务
暂停办理业务
2019年11月29日9:00全面恢复
即将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的通告
按照工作须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将停机进行机房搬迁。届时,全国各办税服务场所和自助办税(交费)渠道暂停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
(一)税金(除公积金费)业务
2019年11月22日18: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期间,全国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税金(除公积金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各类申报顾客端(含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缴付顾客端)、四川税务APP、微信端、自助办税终端(含汽车购置税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渠道暂停服务。
(二)公积金费业务
2019年11月20日21: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全国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交费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交费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端、社保费管理顾客端等暂停服务;所有商业交行渠道(含交行柜面、网上交行、二维码、手机APP、POS等),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交费业务。
二、停机期间可正常代办的业务
(一)纳税人端增值税收据(包括增值税专用收据、增值税普通收据、增值税普通收据(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收据、二手车销售统一收据,下同)的出具、作废(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收据公共服务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收据除外)。
(二)办税服务厅申领对外支付备案。
(三)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个人所得税APP代办的所有业务。
(四)涉税(费)业务咨询。
三、恢复代办业务安排
2019年11月29日0:00起,电子税务局、各类申报顾客端等开始恢复服务;2019年11月29日9:00起,全国各办税服务场所对外开放代办各项税(费)业务。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代办时间四川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提早或延迟代办相关涉税(费)事项,防止因机房搬迁系统停机导致影响。
(二)为确保停机期间才能正常自主出具收据,请于11月21近日在金税设备(税控盘、税建仓)上更新离线设置信息(离线开票时长和限额),发放满足停机期间正常业务须要的增值税收据,并及时下载收据的电子信息。成品油纳税人请提早下载、调拨成品油库存。
(三)机房搬迁期间,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各办税服务厅、四川税务陌陌公众号的通知公告。同时提防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引起毋须要的损失。如有疑惑,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四)业务恢复早期可能代办人数较多,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四川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错峰代办涉税(费)事项,防止等候时间过长,影响您的工作和生活。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