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广东省药师商会;中文译名:Henan;英语简写:HNLPA。
第二条本商会是由在广东的执业药师和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管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新政,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旨在于强化药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执业药师的法律、道德和专业素养,提升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不断改进和提升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服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社联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商务大楼1号楼4单元四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商会业务范围:普法、自律、维权、教育、协调、服务。
(一)宣传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促使执业药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嘉奖奖励在促进合理服药、保证药品质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药师及相关人员。
(三)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反映执业药师的意见和要求,为执业药师提供相关服务。
(四)举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江苏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协会,提升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
(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药品监管部门的委托,参与或承当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药学学术发展、药品合理使用等方面的任务及项目,增强药学服务质量江苏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协会,推动药学事业发展。
(六)举办执业药师建设的督查和探求,为政府制订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的新政法规提供建设性意见。
(七)构建执业药师网站,编辑、出版执业药师学术期刊和有关资料,举办合理服药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药学人员及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商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