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学院(南京)2011年大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矿业学院(南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网,结合中学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是国家民办、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全省重点学院,是纳入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院校之一。现址及办学地点为上海市西城区大学路丁11号。我校推行弹性学制,专科正常学制为4年(建筑学5年),修业期限可为3-6年(建筑学专业4-7年),中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优秀中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可申请提早结业。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结业要求准予结业,颁授中国矿业学院(南京)专科结业证书并依据《中国矿业学院(南京)专科结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条例》授予学士学位,优秀应届结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中学每年将从机电与信息工程大学五年级中学生中选拔2-3名优秀中学生到日本俄亥俄州立学院进行实习。
第三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筹建由中学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中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投档
第七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施行。
第八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根据理工类、文史类分类投档,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市应届普通中学结业生人数及各市考生占全省报考总数的比列、结合我校近两年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生源质量,由教育部《普通院校分省招生计划优化编制系统》进行剖析、预测后确定,招生计划与相关考试课目要求以我校在各市公布的来源计划为准。
第九条我校为第一批投档高校,在各市的第一批大专控制线上提档,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列,提档比列通常控制在110%以内。
第十条我校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的投档人数未达到计划投档人数时,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按录取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次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投档,“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为3至5分、依次递减。未被志愿专业投档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投档,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辽宁省考生,要求选测课目等级为A、B,必测课目等级为4C,进档考生按除以照料分的录取分排序,当分数相同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在内蒙自治区推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未被志愿专业投档且不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在相应批次投档期间,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若考生提出调剂恳求,须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签名的服从调剂保证书等相关材料,由中学决定是否投档。
第十三条对于加分录取的考生,由各市级招办根据规定加分录取,中学在确定投档专业时以考生实际中考分数为主要根据。实际中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首先优先投档有加分的考生,其次投档相关课目分数高(理工类参考课目为物理,文史类参考课目为英语)及学科大赛、科技发明创造、体育赛事得奖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投档原则同应届生。
第十五条依据中学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法,部份专业的特殊要求:1.采矿工程专业不宜女孩就读。2.德语专业只招英文语种考生,法学专业(涉外方向)不适宜非德语语种考生就读。其他各专业均把俄语列为选修课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网,且部份课程将直接用法语讲课,非德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名。3.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调剂考生不投档到建筑学专业。4.报名信息与估算科学、数学与应用物理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物理基础。5.2011年我校部份专业推行大类招生,三年后按照就业趋势和中学生的意愿分专业培养,工商管理类包含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理类包含的专业是物理工程与工艺、应用物理;环境科学类包含的专业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第十六条中国矿业学院(南京)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保送生的投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专科各专业杂费标准为:日语专业: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人.年。住宿费:750~900元/人.年。假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政定。
第十九条中学设有建立的奖、贷、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困难补贴、社会捐助等较为健全的捐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入学。详尽信息见当初招生简章或考取手册,也可访问中学网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