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施行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经初审,李娇等54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王春先等4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李晓敏等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赵兴言等14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今山东建设网()上给以公示,公示截至日期为2012年4月26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初审、确认并加盖私章后统一报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中的人员向我中心举报辽宁省建造师执业信息网,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私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辽宁省建造师执业信息网,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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