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代码:期货简称:重庆建行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则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任命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任命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上海创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改名为埃森哲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即将营运。德勤华振总所坐落广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东市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德勤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0年12月31日,德勤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订过期货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德勤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支出超过人民币3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万元(包括境内法定期货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万元,其他期货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万元,期货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万元)。
德勤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中报审计顾客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支出为人民币3.29万元。这种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德勤华振2019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顾客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振订购的职业保险累计赔付限额和摊销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万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德勤华振近两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刑事诉讼而需承当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遭到地方证监局给与的行政监管举措2次,相应遭到行政监管举措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德勤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两年未因执业行为遭到任何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期货交易所、行业商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举措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振承做徐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思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1996年开始在德勤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两年签订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睿,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睿2013年开始在德勤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睿近两年签订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和英国特许金融剖析师资格。吴源泉2004年开始在德勤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近两年签订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来两年均未因执业行为遭到任何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举措,或期货交易所、行业商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举措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依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出席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诱因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报告审读、季度报告商定程序的合计收费为人民币350亿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亿元。2021年度合计费用较上一年费用降低人民币22亿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8日举行第五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晚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德勤华振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和审计服务等情况后,觉得德勤华振才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开具审计报告,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上述提案递交监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监事发表事前认可申明: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才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提案递交监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监事发表独立意见: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按期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开具了审计意见,满足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聘任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兼任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提案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三)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大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晚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递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期货代码:期货简称:重庆建行公告编号:2021-013
兰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则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董事李晶男士对本次董事会第十一项提案投反对票。
兰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关于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大会的通知,大会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5大会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刘志顺董事长主持大会,本次大会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大会的举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如下提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需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对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列入《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对中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西安市会计网,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觉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
本提案需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公司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常年利益等诱因,且拟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提案需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新政变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本次会计新政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期货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才能愈发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新政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银监会和天津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九、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银监会和天津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十、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年度报告审计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觉得: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早已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开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一、审议通过了《西安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晚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提案需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大会还听取了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兰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期货代码:期货简称:重庆建行公告编号:2021-016
兰州建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元(含税)。
●本次收益分配以施行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施行公告中明晰。
●本次收益分配预案尚需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度,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按国外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开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收益27.54万元,制定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当初税前收益10%的比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5万元;
(二)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摊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摊销通常打算5.19万元;
(三)经过以上提取,2020年可供分配的净收益为19.60万元。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4,444,444,445股为基数,向施行收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9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44万元人民币(含税)。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收益摊销下一年度。公司存留的未分配收益将主要用于推动公司战略规划的施行,支持公司常年可持续发展,同时强化资本积累,不断提高风险抗击能力西安市会计网,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监事会大会的举办、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交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收益分配预案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二)独立监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监事发表独立意见觉得,公司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收益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交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具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非常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收益分配预案递交股东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觉得,公司2020年度收益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常年利益等诱因,且拟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收益分配预案尚需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