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新政西安市教育局网站,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变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施行。
(二)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区县、各行业的教育工作。
(三)负责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动教育公正;指导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施行素养教育。
(四)负责教育教学变革工作。指导校区内部管理体制变革;指导举办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变革。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中学的创办、撤销、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新政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市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测指导区、县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施行家庭困难中学生捐助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属各种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指导中学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属普通院校、成人院校、中等专业中学及以下分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师范类高校结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小学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九)指导各种中学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推动中学后勤社会化变革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举办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市属中学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风波。
(十一)负责教育督查工作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指导调研、评估初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三)主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