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是省属三级综合医院、山东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黄河三角洲地区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及急救中心。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精品特色专科等重点平台41个;拥有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科研平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报考初级职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后出生),报考中级职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后出生),报考高级职位者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要求
1.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专业证书等。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第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滨州医学院网站()、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岗位为长期招收岗位,系统开放期间2024年滨州医学院专科分数线,应聘人员可登录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开招聘报名门户”()报名;系统未开放时,可按要求将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投递简历后拨打报名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根据应聘人数,将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和体检程序。所有职位招满即结束招聘。尚未招满的职位,报名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
(2)其他职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至2024年6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请登录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后修改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修改信息。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结束后,如单位未进行初审,不可变更其他岗位,只能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尽快咨询,以免影响报名。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抄袭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经核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至2024年6月10日17:00。
医院将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改。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及付款
缴款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至6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40元/人/科目,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
4.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的电子资料包括:
(一)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应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
(3)担任该职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4)岗位所需专业方向证明(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论文等其他有效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上已注明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受聘人员应聘该职位,须提交有聘用人员权限的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表明同意担任该职位;
(6)如要求提供工作经验,需同时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和社保参加及缴纳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按整年整月累计,工作经验计算至2024年5月;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具体通知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网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延误报名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完成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报名人数。招聘计划的减少和取消情况将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3. 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博士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简化程序组织招聘;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结果将在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为保证新进员工的基本素质,笔试设有最低通过分数线,该分数线根据岗位报考人数及笔试成绩确定。对笔试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按照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对因笔试通过人数过多而出现空缺的岗位,予以取消;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岗位。
2. 面试
面试地点确认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医院不再电话个别通知候选人。如候选人被选中参加面试但未能在规定的材料审核日期向医院提交相关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言行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及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简化程序职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检查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纳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考察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档案,重点审查“三年龄、两历史、一身份”等内容。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查不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经考察,如不适合所招聘岗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权利。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现所举报问题属实,影响聘用,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2024年滨州医学院专科分数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治疗
遵守国家、省、市标准及医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