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定州、辛集等)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确保2024年全省初中毕业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考试占40%,笔试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应占总成绩的30%左右;生物、地理毕业考试成绩按课程内容期末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呈现,毕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后、入学考试前。
2. 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理科(含物理、化学)、综合文科(含道德与法律、历史)、体育与健康,总分65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的分值、组织方式和评分办法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文化课考试总分为600分
(1)考试科目及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30分、笔试90分);理科: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120分(品德与法治45分(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道德与法治科的出题范围,不仅包括课程标准规定的道德、法律、国情等教学内容,还包括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初中用)》(季光南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根据各科目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综合理科均为闭卷;综合文科均为开卷。所有考试均在答题纸上完成。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填写答案,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书写答案。
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伦理学、法律、历史类教材允许考生带入考场,其他教材不得带入考场。考生答题时可以查阅允许携带的教材,独立答题,但不得相互讨论、抄袭、借阅教材。
3)考试时间。2024年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考试阅卷。2024年高考全部实行线上阅卷,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线上阅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考〔2023〕7号)规定开展阅卷工作,确保阅卷工作严格规范,考试结果客观公正。
(五)普通高中、公办师范院校幼儿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招生实行同一套试卷。
2. 体育与健康测试 满分:50分
本次体育健康考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阶段性体育健康科目考试方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4〕1号)规定进行,分为过程考核和现场考试两部分。
(1)过程性考核满分为20分,由《国家学生体质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参与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2)现场测试满分为30分,包括必考项目、随机项目、选考项目三类,现场测试项目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阶段性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现场测试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4〕2号)要求评分。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将于2024年5月底前进行。
3.严格规范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一)严格成绩发布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落实我省招生考试成绩发布相关要求。不得向初中提供考试成绩;不得向初中下达招生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其初中招生人数、升学率;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县(市、区)和初中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县(市、区)和初中进行表彰奖励;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奖惩校长、校长、教师等的标准。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排名、升学率等情况,不得在校内外任何地方放置、悬挂、张贴有关考试成绩的横幅、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品。
(二)认真规范新闻报道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同地方宣传部门、新闻机构、网络媒体,增强考试政策宣传主动性,加强对考生的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政策解读、志愿者报名、信息查询、温馨提醒等服务。及时开展招生警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受骗。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考试和高等教育的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持有《残疾人证》的听障学生,经本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免除外语听力测试2024年河北学考成绩查询,其外语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满分。
(二)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参加考试、入学权利。确保农民工等外地从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入学考试。确保当地居民落户。
子女在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返回户籍地参加入学考试。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流动儿童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和条件,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入地或户籍地平等参加考试、入学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加强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入学考试是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需要充分保障必要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我省考试收费政策,严禁以考试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冀教基〔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随意删除非考试内容,不得随意编印各种形式的复习材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考试,不得要求、纵容学生提前毕业、提前离校。
(三)严把加分(或减分)项目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加分(或减分),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与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各类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取消学生体育、艺术等加分,将相关专业和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栏、地方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享受加分(或减分)学生名单、享受的政策优惠项目及分数线,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市于6月15日前将今年地方招生政策中的加分(或减分)项目、分数线及幅度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四)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高考报名条件。报考者原则上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初中毕业证(学历证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读学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不得报考。严控初中复读。历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考生参加高考后可报考的高中类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者的户籍、学业成绩、学历资格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严禁同一考生在多地报名。各地考试报名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五)不断完善初中毕业招生考试保障制度。各市要严格落实宣传、诚信、监督和奖惩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024年河北学考成绩查询,完善举报申诉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4)1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考试录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考试录取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