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报考本校护理专业的考生须具有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2、学校护理、康复治疗、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为保障我校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福建省教育厅并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厦门医学院普通本科院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程序。
第二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国家代码:1263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关口中路1999号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满意成绩,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与学历相应的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医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条件
第十条 厦门医学院要求入学学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第十一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专业无外语考试语言要求2024年滨州医学院专升本,但学校目前仅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教学。
第十二条 厦门医学院各专业招生不限性别。
第十三条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条件、就业特点和学校专业培养要求,报考学校护理专业专科阶段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为护理或助产学。
第十四条 厦门医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严格遵守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补充规定。 。鉴于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医学、护理、药学、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障碍考生。
第十五条 厦门医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十六条 厦门医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选择。接纳新学生。
第十七条 厦门医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流程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实施、审美、劳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4年滨州医学院专升本,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和“八项基本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项公开”制度。
第7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厦门医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
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闽物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每学生每学年970元(6人间)。
第二十条 厦门医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生源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多样,包括校内勤工俭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在厦门医学院招生网站和“厦门医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