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全文
1.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大学
2. 办学层次:本科
3.学校类型:公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4. 学校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招生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艺、劳等方面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人社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落实。
(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申请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100%向来源省省招生考试机关(招生办)申请转学。
(四)实行并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申请结果优先、符合志愿”的原则招生。即先按考生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所填专业顺序录取。专业之间无等级差别;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将进行重大调整。考生将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不符合重大调整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各省(区、市)同点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喜好招生”的原则进行招生。招生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必修科目等有申请水平要求的2024年安徽科技学院专升本,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相关申请水平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教学(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汉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与制造、自动化与网络工程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计划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大学选拔的教师来校任教。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境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境外合作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有独立报名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
七、相关政策
(一)奖励资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的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救助等政策,根据情况对学生给予奖励或资助。他们的情况不同。
(二)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六个月后可申请转专业2024年安徽科技学院专升本,按学校现行转专业管理规定执行。
(三)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安徽科技大学毕业证书;文凭类型:普通高等教育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授予学位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组织实施新生审核。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