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确保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 《汉口学院课程评估管理办法》(汉口学院教字[2023]45号)规定,人才培养计划中设置的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领导小组
领队:罗爱萍
副组长:吴怀玉、程广文、高伟
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王梦琳、邓毅、孙宝林、深圳李曦
刘胜宏 任建新 张跃平 王俊岭 范冬梅
林少荣、朱轩、黄安忆、陆旭东、景晓东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朱家存
成员: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各教学单位副院长、教学秘书
领导小组职责:部署、协调、检查、指导全校考试工作,负责学校考试日程、考场、校级检查人员的安排。
(一)检查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检查制度。学校为一级检查,各二级院系为二级检查。检验人员进入考场时应当佩戴检验证。
2、学校检查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与评价办公室、评价与建设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抽查各医院、各科室监考、巡检的落实情况。
3、教学单位检查组需3人以上,由教学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本单位考试课程的考场检查。
(二)检验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人员和参加考试的学生在场情况,检查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
2、检查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
3、配合监考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核实和识别。
4、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5、保存检查记录等。
3. 考试时间
教师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在校历规定的停考时间安排课程考试。
(一)必修课程
1、本学期必修课程持续至2023年12月22日,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2024年1月2日至5日。
(二)选修课
1、选修课考试一般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在课堂进行,考试须两人间隔。考场要求与统一考试相同。
2、必修课《大学体育1》和《大学体育3》在课堂上进行。
(三)考场查询
1.监考人员:具体监考安排请您自行登录教务网站查询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清理考场。
2.考生:请登录教务网站查看具体考试安排,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故推迟考试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提前办理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延期考试通常与下学期的补考一起安排。
4. 考试安排
(一)考场安排
1.全校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期间统一安排。各年级考试不能连续安排在同一天,必须间隔一天安排。在考试的最后两天,各学院、各年级(毕业年级除外)必须安排一次课程考试。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安排监考人员,并通知个人。
3、原则上平均每30名学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
(二)活动安排
考试:每天两次(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6:30)。
考试类型:时间为90分钟至120分钟。
(三)
组织过程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考试流程管理2024年汉口学院期末成绩查询,做好监考人员岗前培训、学生诚信教育和各项考试相关准备工作。考试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
1、课程考核计划(附件1)须于12月11日前在正方教务系统填写。
2、积极推进教学与考试分离,特别是开设公共基础课的单位,逐步建立考试题库。课程考试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由各教学单位安排教研室组织命题、审题。公共基础课必须从外部专家题或题库中随机抽取。严格审查试卷命题。命题教师应签署承诺书(附件2)、双向详细命题清单(附件3)、常用试题类型、写作指导原则(附件4)。
3、试题应按照规定的模板和统一的格式要求进行设计。试卷模板和答题纸模板B4格式(附件5)请于12月18日前打印并提交教务处。被接受。
4、使用正方教务系统考试模块预约考试,并于12月1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考试预约。
5. 考核形式
各教学单元的试卷必须遵循教学大纲。考试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机考等形式;考试可以试卷、调查报告、艺术设计作品等形式进行。
(一)课程论文(设计)和研究报告
每所学院申请的课程均以课程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形式进行评估。课程论文模板和审核按照《课程论文(设计)考核要求》(附件6)和《研究分析报告考核要求》(附件7)执行。
(二)学校统一考试
考试课程:思想品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基础、专业必修课等。具体时间安排将于按照2023-2024-1公共课和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组织
(一)候选人要求
1、严格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期末考试前,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明确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作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参加各门课程考试的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汉口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三、各学院、各班级要从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建设优良教风学风的角度,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考风教育、纪律教育、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风和纪律环境,共同建设优良的考风和学风。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任务安排实施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监考老师应提前一天向各教学单位报告调整情况,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否则,将被视为私人调整。
2.启用标准化考场。期末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管理,所有标准化考场视频系统均开启,全程监控记录。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打扫考场,阅读《考场规则》,在考场上写下考试时间和警告语黑板上,按照学号顺序合理安排座位。并引导学生按规定参加考试,监督检查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全体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学校《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参加监考工作前要认真学习。特别要注意考前清理考场(严禁考生将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和考后收卷(监考人员应清点考场内的人员数量)。现场核对试卷数量,全部正确后方可离场)。
5、考试过程中出现监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举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违纪、考试作弊的学生,监考人员应当当场查明。监考人员应当终止考试,收回试卷,在试卷左上方标注“作弊”字样,并对作弊的物证进行登记和暂时留存。同时,监考人员应当在《汉口高考违纪行为认定表》中如实记录当事人违纪、作弊的主要情况,并要求违纪学生签字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于当日将《汉口高考违纪认定表》、《汉口高考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实物证据报考室。
(三)考试要求
1. 试卷保密
试卷命题、印刷、包装、储存等环节均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试题精神和考试内容,不得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或划定复习范围。
2、每次考试教学秘书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每次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组织教师根据考场情况记录表清点试卷,并当场完成。
7. 评分工作
(一)基本要求
试卷审核工作由课程所在院系(教研室)组织教师完成。试卷应当采取集中、精简的方式批改。每份试卷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分别进行审阅、合计和核对分数。试卷审阅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核2024年汉口学院期末成绩查询,防止误判或漏判。
(二)组织培训
各教学单位在教师阅卷前必须组织教师阅卷培训,并要求阅卷教师按照阅卷标准执行。特别是对新教师、外聘教师以及以往评分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应进行重点培训(线上或线下),各教学单位提供评分样本供教师参考。
8. 归档工作
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必须将与课程考核相关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在每学期放假前交学院存档。试卷文件内容应包括:
(一)试卷考核材料归档、装订顺序
试卷考核课程存档材料(资料包由学校统一印制)
1、按以下顺序归档,不绑定(1)课程大纲; (二)学生成绩登记表; (三)教学进度表; (四)命题老师承诺书; (5)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试卷);(6)双向课程考核命题明细表;(7)考场情况记录表;(8)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登记表(须签字后(9)试卷(空白试卷); (11)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2)其他(如学生成绩批改报告表); )。
2、试卷装订应规范(封面由学校印制)。行政班试卷或答题卡应按学号升序排列。
(二)非考试试卷考核材料归档及装订
非试卷考核课程归档材料(资料包由学校统一印制)
1、按以下顺序归档,不绑定(1)课程大纲; (二)学生成绩登记表; (三)教学进度表; (4)课程评估命题复习表(非试卷型); (五)考场情况记录表; (六)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登记表(教务系统打印后需签名); (7)课程考核分析报告; (八)其他(如学生成绩更正报告表)。
2、论文(设计)、研究考核者须提交课程论文(设计)评审表,
分析报告和评审明细表装订成册,行政班级单位按学生人数升序排列。
3、电子、实物等归档数据。
相关学院也可根据本规定的基本要求自行制定统一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汉口大学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