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扬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培训和现场集中考试的形式实施。在线培训机构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电话:、邮箱:);中国会计在线学校(网址:///,电话:,,邮箱:);您也可以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首页会计管理版块,点击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图片,选择在线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学员根据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在线培训机构:
1、市政府、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疏港瘦西湖风景区会计人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继续教育培训。
2、江都区、仪征市(含原化工园区)、高邮市、宝应县会计人员到中国会计网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往年接受过继续教育和补充培训的会计师,将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4、学生登录在线学习平台时选择的区域为现场集中考试地点。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
5、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将学习费用直接支付至在线培训机构账户,付款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职能区财政局(财政审计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10号) .33)和江苏省会计按照《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22号)高邮教育网地址和入口,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对象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会计师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 1、出纳; 2、审计;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和支出(费用)的核算; 5、财务业绩(政府预算执行结果))核算; 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或者总会计师的为会计师。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当年起参加继续教育;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从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此前未采集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的,应首先参加信息采集()。只有当年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才能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否则继续教育记录不予确认。
2. 学习形式
2020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培训和现场集中考试的形式。
在线培训机构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电话:、邮箱:);中国会计在线学校(网址:///,电话:,,邮箱:);也可以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首页会计管理版块,点击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图片,选择在线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学员根据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在线培训机构:
1、市政府、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疏港瘦西湖风景区会计人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继续教育培训。
2、江都区、仪征市(含原化工园区)、高邮市、宝应县会计人员到中国会计网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往年接受过继续教育和补充培训的会计师,将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4、学生登录在线学习平台时选择的区域为现场集中考试地点。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
5、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将学习费用直接支付至在线培训机构账户,付款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
三、学习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时后即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是所学专业课程的内容。学生可以选择按类别学习专业课程,也可以选择跨类别学习。
1、一般企业/财务会计:会计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解读、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税收新政策解读、增值税会计处理、反财务舞弊、疫情防控知识, ETC。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法规、反财务舞弊、疫情防控知识等。
3、《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和《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为学生必修课,修完后才可以选修其他课程。
4. 学习时间
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20年7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22日结束。参加在线学习没有时间限制网校头条,可以多次学习。
5. 学习步骤
1、在线学习:学员根据工作单位分工选择相应的在线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并完成课程。在线学习时间:7月1日-11月27日。
2. 预约考试:学生需要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只有预约成功,才能参加集中考试。预约时间:11月9日-11月27日。 11月28日至30日,学习服务器将关闭,学习将停止,并生成考试数据。
3、集中考试:考试为集中机考,由在线培训机构选定的地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高邮教育网地址和入口,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当场提交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2021年2月起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栏目,查询继续教育资格状况。考试时间:12月1日至12月22日。
4、补考:考试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重新登录学习原来的学习内容,并申请补考(每年限一次)。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补考时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六、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扬州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可申请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的继续教育内容并参加相关考试。
七、其他事项
1、凡符合《江苏省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视为已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可凭证明至当地财政部门办理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手续成绩、相关文件和证书。
参加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即视为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学分手续,学生无需到财务部门办理现场。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聘任、晋升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招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担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请上一级资格评定的重要条件。
附件: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
扬州市财政局
2020 年 6 月 28 日
附录
扬州会计师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
序列号 单位地址 咨询电话
1 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室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2 广陵区财政局四望亭路40号会计教育管理中心
3 开发区财政局科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楼 87962
4 邗江区财政局科兴城西路185号5楼507室 会计
5 江都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管理科 江都区泰山路357号
6 仪征市财政局监察会计科 仪征市郑州西路64号
7 高邮市镇海潮路47号市财政学校二楼高邮市财政局会计科
8 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宝应县苏中北路555号
注:广陵区包括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包括疏港瘦西湖风景区、仪征市(含原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