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轻化工学院的函
教致函〔2018〕141号
成都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理工大学改名为安徽科技学院的函》(川府函〔2017〕21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重庆理工大学改名学院拟用校名的函》(川教函〔2018〕252号)函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中学设置暂行细则》《普通专科中学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省高等中学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南理工大学改名为安徽轻化工学院,校区标示码为;同时撤消江苏理工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呈请如下:
一、四川轻化工学院系多科性专科中学,以大专教育为主四川理工学院成都新华学院,同时承当研究生培养任务,中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着力强化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四川理工学院成都新华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30000人。
望你省加大对中学的指导和支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引导中学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须要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