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意见。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让利新政。
(三)负责研究制定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常年规划,参与制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施行。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举办收入剖析预测。
(四)负责举办税收经济剖析和税收新政效应剖析,为上级局和保山地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施行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强化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施行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举办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当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逃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补办。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收据、普通收据和其他各种收据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施行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整治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举办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布署情况的调研督办,组织施行税收执法督查。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大领导班子和后备党员队伍建设,承当税务人才培养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党员考评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局和保山地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6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
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大队(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大队、下关税务大队、海东税务大队、上关税务大队、喜洲税务大队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三、领导简介
和向阳,男云南国税电子税务局,汉族,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党委主任、局长、四级中级承办。主持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全面工作,分管督察稽核工作。
李庆花,女,傣族,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校长、四级中级承办。分管纳税服务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第一税务大队(办税服务厅)。
段瑜,男,苗族,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书记、三级承办。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第二税务大队、下关税务大队、海东税务派出所。
杨锟,男,苗族,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主任。负责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委员会纪律复查组全面工作。
张显昌,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书记、三级承办。分管税政二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上关税务大队、信息中心。
周天存,女,汉族云南国税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法治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喜洲税务派出所;协助和向阳同志分管督导稽核工作。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
办公部门
丽江州丽江市下关镇榆华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局领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纳税服务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信息中心。
西双版纳州丽江市下关镇榆华路21号
第一税务大队、第二税务大队、下关税务派出所。
丽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南面办公区
第一税务派出所
丽江海东开发委员会
海东税务派出所
丽江市上关扬州尾村委会桥上村二组102号附1号
上关税务派出所
丽江市喜洲镇富春里37号
喜洲税务派出所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纳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
手动语音:7天X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9:30-11:30,13:00-17:00
纳税服务投诉电话:-12366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税收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税务党员违规举报电话:-
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政务信息公开电话:-
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青海节电子税务局技术支持电话:
工作日9:00-11:30,13:00-17:0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日,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