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
复旦学院公布了自主招生简章,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份,初试时间为6月10日左右,初试采用面试方式,考试课目为物理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抒发。下边小编为你们分享的是复旦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复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复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施行。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投档工作根据综合评价、公平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抱负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中学结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投档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课目如下:
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份学科/专业将在复试阶段举办特色选拔测试。举办特色选拔测试的学科/专业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四、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
1、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拟认定不超过30人
2、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拟认定不超过15人
3、车辆工程(车身方向):拟认定不超过5人
4、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药学:拟认定不超过20人
5、英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5人
6、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拟认定不超过10人
特色选拔项目的入选形式:初评比秀的中学生按照初审成绩和志愿补报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初审良好、通过的中学生初试后按照中学生的初试成绩和志愿补报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各特色选拔项目总入选人数不超过该项拟认定人数的3倍。最终,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且获得某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中学生,将被认定至该专业;其他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中学生将被认定至专业类。
五、报名形式
请登陆“清华学院领军人才选拔报考系统”(),步入“网上报考”,注册并登入后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照相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补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领军人才选拔”。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容许补报5个专业。
c、申请出席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的中学生需将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为对应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依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递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递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学校初审签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条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相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小学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中学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中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得奖记录”一栏可填写:小学阶段获得的'市级(含)以上学科大赛奖励情况;中学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谨慎填写,我校将根据中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清华大学 自主招生,并在中考后按照中学生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投档。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中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入选及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
e、可由了解中学生特征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中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量不超过2封,需按报考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专家组将按照中学生的中学学习发展特征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常学业成绩、学科得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联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得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其中“优秀”的中学生可免予出席初试,直接步入复试;“良好”的中学生可出席初试、复试;“通过”的中学生可出席初试;“不通过”的中学生不能步入以后的考评评价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初试:初审“良好”、“通过”的中学生均需出席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面试方式,考试课目为:语文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抒发,中学生根据补报的专业类出席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按照中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笔试、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部份中学生)、体质测试,均在北大大校区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考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
七、认定办法及让利新政
我校将按照中学生的初审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候选人,具体方式如下:
1、初评“优秀”的中学生按照其初审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初审“良好”及初试通过的中学生按照其初审成绩(满分40分)、初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决定入选专业的认定。
2、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让利分值通常为10/20/30/40/50/60分,部份非常优秀的中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投档让利(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约请参与以下个别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优先推荐出席北大学院中学生骨干培养项目;
(2)为中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或“校友导师”;
(3)优先推荐出席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团队、公益志愿等;
(4)提早入校接受培训,做好在学院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打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让利分值在中考投档时参照的是我校大专一批在各市的模拟录取线。院校模拟录取线由生源地市级招办根据专科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录取比列测算生成。
3、对于可以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让利的中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与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让利分值的中学生除外)。
4、获得认定的中学生在各市自主招生批次补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5、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认定结果不再邮寄书面合同,报考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投档的最终根据,请考生勿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及公示
3月22日-4月10日,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报考。
5月中旬,公布初审结果并在我校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中学生可在报考系统内查询结果和复印初试准考证时间,并确认是否出席我校的后续测试。
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考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16日至17日,复试。
6月22日,公布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清华大学 自主招生,并在我校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中学生可在报考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我校将高度注重对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强化考评过程管理,建立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监管责任,强化报考、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则隐匿可能对考生形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资格;早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小学及推荐人应该对所开具的材料认真核对,出现弄虚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举措的权力。
3、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报考及测试不缴纳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诱因出席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支助。
4、本简章由北大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